员工拒绝周末加班遭解聘,职场歪风不是“存在即合理”

来源:中青评论 发布时间:2024-04-17 15:59

摘要: 进一步伸张了劳动者在非工作时段的休息权。

如果是周末休息时间,突然接到领导电话要求加班,你会怎么办?此前,重庆的刘女士在面对这一处境时,选择坚守自己的休息权,没想到因为一条“周六周日我休息,不用给我打电话”的朋友圈,被公司直接解聘。涉事公司声称刘女士在朋友圈发布的言论“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影响团队氛围,损害公司形象,对公司造成严重负面影响”,以此为据拒绝支付解约赔偿。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刘女士的做法并未达到消极怠工、玩忽职守、不服从管理和工作安排的程度,公司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向刘女士赔偿49000余元。


在重庆市这起案例中,刘女士面对突如其来的周末加班安排,难免会心有怨气。她在朋友圈写下的文字,也只不过是想要守护自己的周末,没有任何极端之处,甚至可以说是许多“打工人”的共同心声。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给刘女士扣上一连串大帽子,声称其言论给公司造成了严重不良影响,于理不合、于法无据。


法院依法认定涉事公司提出的解约理由不成立,有力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同时也通过个案,进一步伸张了劳动者在非工作时段的休息权。


平心而论,以刘女士为代表的许多“打工人”,想在工作中得到的并不是什么了不起的“神仙待遇”。下班后不受打扰、节假日正常休息,只不过是每个执行固定工时制的劳动者都应享有的基本权利。然而,在实践中,不乏用人单位为了节省成本,想方设法榨取员工的劳力。如果这些员工在就业大环境中处于“被挑选”的弱势地位,往往只能被迫就范。试图反抗的结果,很可能就会和刘女士一样。对此,社会决不能以“存在即合理”的态度听之任之,而应认识到这种公司“操作”既不合情,也不合理,更不合法,必须尽快加以改变。从本质上看,随着时代进步,杜绝随意加班,切实保障劳动者的休息权,也是使公众充分享受社会进步带来的福利的必然要求。


近年来,用人单位违法解聘、开除员工的相关新闻,频繁登上网络热搜。刘女士的经历虽然听起来离谱,但在职场上早已不是孤例,甚至有着相当程度的代表性。尽管这些用人单位的做法,在仲裁、庭审等环节中根本站不住脚,必然会被纠正并勒令赔偿,但劳动者的事业与生活多多少少会受到负面影响,难以得到100%的补偿。对此,社会一方面要从观念出发,推动用人单位及其管理者树立端正的劳动观,使过度加班、公私不分、轻视员工个人权益等职场不良风气逐渐得到扭转;另一方面也要加强执法力度,使劳动法长出更锐利的“牙齿”,进而使用人单位有所忌惮,从“不敢侵权”逐步过渡到“不能侵权”“不想侵权”。


头图为重庆刘女士的离职交接表。图片来自央视新闻

责任编辑:王卫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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