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蒸长江仔鱼”原料未必来自长江!沪曝光一批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案件

来源:劳动观察 作者:陆燕婷 发布时间:2020-09-17 20:07

摘要: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曝光一批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案件

9月17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曝光一批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案件。


美丰商业有限公司宛平南路分公司发布虚假广告案


2020年8月11日,徐汇区市场监管局在对全区外卖电商平台内经营者开展网络监测时,发现外卖平台内“聚味阁崇明味道”(上海美丰商业有限公司宛平南路分公司)在网页点餐页面中展示“清蒸长江仔鱼”。徐汇区市场监管局立即对“聚味阁崇明味道”(上海美丰商业有限公司宛平南路分公司)进行现场检查。



经查,该公司菜谱菜单中有“清蒸长江仔鱼”菜品,而进货单据显示采购的原料为“仔鱼”,原料来源地为农贸市场。当事人无法提供其在外卖平台相关网页及菜单中标注“长江”字样相关依据。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徐汇区市场监管局已对该公司进行立案调查。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徐汇区龙华人家餐厅发布虚假广告案


2020年8月14日,徐汇区市场监管局在对全区外卖电商平台内经营者开展网络监测时,发现外卖平台内“龙华人家”(上海市徐汇区龙华人家餐厅)在网页点餐页面中展示“长江鮰鱼”。徐汇区市场监管局立即对“龙华人家”(上海市徐汇区龙华人家餐厅)进行现场检查。



经查,该公司菜谱菜单中列有“长江鮰鱼”菜品,而进货单据显示该公司采购的原料为“鮰鱼”,原料来源地为水产批发市场。当事人无法提供其在外卖平台相关网页及菜单中标注“长江”字样相关依据。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徐汇区市场监管局已对该公司进行立案调查。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宝山区芷鑫酒楼销售无合法来源鲟鱼案


2020年8月25日,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专项行动执法稽查中发现,宝山区芷鑫酒楼内正在展示水产品杂交鲟鱼。并将其作为从事加工制作餐饮食品的原料使用。


经查,当事人在8月25日当天购进杂鲟2条,但在采购时未查验供货商资质,也未索取相关票证,从而无法实施追溯管理。经查明,当事人采购的杂鲟作为用于食品经营的原料,既无法提供购物凭证,也无法证明其合格来源,其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宝山区市场监管局已对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崇明区怡祥居酒店发布“长江刀鱼”虚假广告案


2020年8月3日,崇明区市场监管局进行长江禁渔专项行动检查时,发现位于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中街山路118弄88号的崇明县怡祥居酒店在某电商平台内的店铺中展示一款推荐菜“长江刀鱼”。


经查,该公司菜单中并不存在该推荐菜品。当事人发布该“长江刀鱼”推荐菜是为了招揽人气。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崇明区市场监管局已对该公司进行立案调查。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责任编辑:叶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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