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从今天举行的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本市出台《关于加快发展本市保障性住房的实施意见》。公租房、单位租赁房、享受政策支持的各类租赁住房中符合条件的房源,统一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
保障性租赁住房准入广覆盖。申请对象不限户籍、不设收入线。基本准入条件是在本市合法就业且住房困难。合法就业以劳动合同等为依据,住房困难按照家庭在本市一定区域内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5平方米确定。
租期更稳定。租赁合同期限原则上不少于1年、不超过3年。合同到期后,入住对象仍符合准入条件的,可继续租住。
租金可负担。面对社会供应的项目,初次定价在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的九折以下,后续调价时,年涨幅最高不超过5%。户型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