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消保委比较试验:充电暖手宝要“拿得起”也要“放得下”,谨防低温烫伤

来源:劳动观察 作者:陆燕婷 发布时间:2022-01-26 14:30

摘要: 为帮助消费者了解充电暖手宝的产品质量,提供选购和使用建议,近期市消保委对其开展了比较试验。


冬季,充电暖手宝在众多“取暖神器”中脱颖而出。那么充电暖手宝该如何选?1月26日,上海市消保委公布对充电暖手宝的比较试验结果,4款产品综合表现优秀。上海市消保委指出,使用充电暖手宝,要“拿得起”也要“放得下”,避免长时间使用,谨防低温烫伤。


不同于传统储热式暖手宝,新型充电式暖手宝(简称充电暖手宝)是一种以锂电池供能发热的新兴电子产品,一般通过USB充电。本次比较试验从市面上购买了21款充电暖手宝,其中1款仅具备发热功能,其余20款均兼具发热功能和充电宝功能,因此参照锂电池相关产品标准,从标识说明、电池安全、发热3个维度,进行了5个项目的安全测评,综合评估产品质量。


标识说明方面,6款样品标识规范完整,2款样品仅标明警示语,缺少产品名称、型号、额定容量、充电电压、使用说明等5项内容,可能给消费者选购和使用带来不便。


过充测试显示,有11款样品具备过充保护设计,充电过程更加安全。


跌落测试显示,有15款样品从1米处自由跌落后仍可正常使用,其余6款不能正常工作,其中有1款出现外壳破裂。


热滥用测试显示,所有样品电池芯在130℃高温环境中均未发生起火爆炸,有4款样品出现电池漏液或电压下降情况,在高温极限环境下使用有一定的安全风险。


发热测试显示,样品表面最高温度普遍在48-58℃,有2款低于48℃,5款超过58℃,其中1款表面最高温度可达64.7℃,使用时要注意防烫,避免长时间接触造成低温烫伤。


结合测试数据,有4款产品综合表现优秀(下图)。



市消保委表示,在选购时,应优选USB充电暖手宝。新型充电暖手宝小巧便携,发热温度可控,采用USB充电,相较于体积重量大、发热温度高(高达90℃)、220V交流电充电的初代储热式电热暖手器,优势不言而喻。优先选购标识规范齐全的暖手宝,有些产品附带充电宝功能,若未标明电池容量和电压,或明确标明额定能量超过100Wh,则不可带上飞机。


同时,要“拿得起、放得下”,避免长时间使用,谨防低温烫伤。建议选购具有过充保护的产品(产品明示)。使用符合产品参数的适配器,充电时间不宜过长,避免边充边用。电池忌高温、潮湿等环境,若意外跌落,要检查是否发热异常,出现问题要及时远离。考虑电池健康,建议产品使用年限不超过2年。




责任编辑:罗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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