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小心,求职不成却背了一身债!浦东新区消保委:警惕“租车贷”,求职时莫要轻信中介

来源:劳动观察 作者:陆燕婷 发布时间:2022-12-06 12:36

摘要: “租车贷”一定要警惕


近日,浦东新区消保委却收到多起相关投诉,求职外卖小哥却还“存在风险”,一不小心,求职不成却背了一身债。浦东新区消保委提醒,要警惕“租车贷”,求职时莫要轻信中介,在求职中警惕那些要求自己贷款的操作。


浦东新区消保委披露,消费者熊先生来电投诉,今年6月,他在浙江跑外卖,在浙江当地的一家电动车车行租用了电动车,车辆7月份就已归还车行,并结清了租金,之后就离开了浙江回老家了。然而9月30日,他发现自己的支付宝上被扣了600元租金,便向12315投诉扣款一方。


蔡先生也遇到了类似情况,是在同一个租车平台租车。他反映于5月份在南京找工作,通过中介公司介绍去一家外卖公司做骑手,租了电瓶车跑外卖,去了4天后发现与当时中介公司介绍完全不符,遂提出退车但对方不同意,就报警并把车归还给了车行。之后发现支付宝扣除了三期的租金,共计1800元。


收到投诉后,浦东新区消保委工作人员当即与扣款单位进行联系并了解到,该单位为第三方租车平台,消费者与对方签订电瓶车租赁合同后,通过APP平台上传身份证件信息并确认绑定支付宝每月代扣600元租金,由当地车行提供电瓶车给“外卖小哥”使用。


问及该收款平台为何在消费者退车后,仍然收取押金,经营者表示,有两种情况:一是消费者以为已经退车达成协议,但事实上合同并未解除,如熊先生一案,需要车行在APP上操作确认退租,平台才能终止合同;二是退车有时间限制,如蔡先生一案,中介公司与蔡先生的合同中约定,应聘此外卖工作必须做满一个月,若提前离职则要承担3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经调解,熊先生一案以车行扣取300元折旧费退还剩余300元为解决方案,熊先生勉强接受;而蔡先生一案,则因为被诉方坚持要求他再支付1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才肯解除合同,蔡先生表示拒绝,遂终止调解。


浦东新区消保委指出,“以租代购”看似方便了求职的外卖小哥,然而从实际情况来看,却套路重重。一是涉嫌扰乱金融秩序,有变相高利贷之嫌。以上两案为例,十二个月的贷款金额高达7200元,而消费者租用的电瓶车价格远远低于这一价位。二是涉嫌隐瞒格式条款,有合同欺诈之嫌。以上案例中,消费者大多为新手,他们既不了解电瓶车的售价,也没有人详细为其解读合同中经营者加重其义务规避自身责任的条款,对于职场“小白”极不公平。三是将求职与租车贷款捆绑,有形成“流水线产业套路”的可能。急于求职的消费者,被层层套路,还未工作却已背上债务。


浦东新区消保委提醒,求职时莫要轻信中介,在求职中警惕那些要求自己贷款的操作,仔细看清租赁合同关于违约责任的约定。简而言之:求职需理性,租车要慎重,合同要看清。同时建议相关行政部门对此行为进行认定及监管。


责任编辑:叶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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