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关于推动虹桥国际开放枢纽进一步提升能级的若干政策措施》。
《政策措施》共三个部分24项政策措施,包括打造“丝路电商”合作先行区辐射引领区、试点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支持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合作、优化外国高端人才便利服务等。
在强化虹桥商务区核心功能方面,《政策措施》提出,大力发展高能级总部经济、高流量贸易经济、高端化服务经济、高层次会展经济,加快打造功能复合型国际化中央商务区、国际贸易中心新平台。
其中包括支持虹桥商务区打造“丝路电商”合作先行区辐射引领区,率先与相关国家合作试点国际高标准电子商务规则,探索互利共赢的合作新模式;支持虹桥商务区引进更多贸易促进机构、商会协会等国际经贸组织功能性机构落地,依托全球数字贸易港加快培育发展数字内容分发、知识产权交易等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支持虹桥商务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率先试点跨国公司2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政策,允许主办企业在一定额度内购汇,允许跨国公司在境内办理境外成员企业本外币境外集中收付业务,赋予企业更多资金汇兑自主权;等等。
在促进“一核两带”融合发展方面,《政策措施》提出,尊重市场规律,强化优势对接,统筹区域空间,优化功能布局,支持以“一核”辐射带动北向、南向拓展带,以“两带”特色功能支撑服务“一核”,依托毗邻区、产业链、创新圈、交通网,支持苏州、嘉兴打造长三角城市群重要节点城市,共同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际开放枢纽。
其中包括推动位于虹桥商务区和北向、南向拓展带的全国重点实验室协同开展基础研究和技术攻关,构建高水平区域创新网络;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落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在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区域内互认,支持高新技术企业自由流动;支持将在虹桥商务区实施的国际人才管理改革试点等政策推广到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全域;对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区域内纳入当地重点扶持产业目录企业聘用的外国“高精尖缺”人才,按规定提供签证、工作许可、居留许可等方面便利服务;等等
在引领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方面,《政策措施》提出,加强服务长三角地区的功能平台建设,推动虹桥国际开放枢纽与合肥、芜湖等长三角地区城市联动发展,逐步实现资源共享、政策共通、平台共建,以协同开放提升整体实力,以功能升级促进区域合作,合力打造强劲活跃增长极的新引擎。
其中包括支持虹桥商务区为长三角地区开展招商引资、国际人才招引,以及设立城市展示中心、研发中心、营销公司、外事联络处等功能性机构预留空间、创造条件;集聚全球创新要素,构建覆盖科技咨询、研发测试、科技金融、成果转移转化等全链条的科研服务体系,为长三角科技协同创新提供专业化服务;推动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示范区数据中心集群、芜湖数据中心集群优化算力布局,加强与国家超级计算昆山中心联动发展,积极承接长三角中心城市实时性算力需求,并在探索完善数据基础制度方面先行先试;等等。
头图来源:图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