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随着网购规模越来越大,配送问题随之凸显。浦东新区消保委通过投诉发现“最后一公里”往往是消费者吐槽最为集中、快递公司被诟病最多的症结所在,未经允许放在快递柜、驿站,又或是随意丢置包裹的乱象不在少数。快递损毁、丢失谁之责?浦东新区消保委指出,如无法“面对面送达”,应采取“应告尽告”的方式征得收件人的同意,并最大程度确保取件准确性。
近日,浦东新区消保委接到了吴女士的投诉。吴女士告知消保委工作人员,她在某平台购买了数罐奶粉,消费金额为1468元。日前,快递到达吴女士所在区域,但快递员“自说自话”将其快递扔在一楼的电梯间,等到吴女士取件时,发现快递被狗尿湿了。对此,吴女士表示,快递“送货上门”应是义务,而不应该随意丢置在一楼,一气之下,她拨打12315热线向消保委求助。
接到投诉后,区消保委与经销商取得联系,经调解,经营者补偿消费者100元,吴女士表示接受,双方协商一致解决。
虽然该投诉在消保委的介入下圆满解决,但该案并非个例。在快递件的最后一环,因快递员没有完成“面对面送达”的义务,导致快递件被错领、漏领、冒领,以至损坏或丢失的事件频频发生。
这类情况该如何维权?浦东新区消保委指出,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二条规定,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订立的电子合同的标的为交付商品并采用快递物流方式交付的,收货人的签收时间为交付时间。以及《民法典》第六百零四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只要快递没有按照约定交付到收货人手上,物品灭失损毁的风险还是由卖家来承担的。
浦东新区消保委指出,在网购过程中,如果发生快递员擅自丢置快递致使商品损毁或遗失,消费者可以直接联系卖家协商补发或者退款等方式解决。而后续的话由卖家根据他与快递公司之间的运输合同来追究快递公司的责任。
虽然该类投诉可以通过直接与卖家协商或投诉卖家解决,但这类案件也折射了快递行业“最后一公里”配送乱象这一痼疾。浦东新区消保委认为,快递企业在无法完成“面对面送达”的义务时,应当采取“应告尽告”的方式征得收件人的同意;同时应督促代收点完善关于快递投放和领取的确认核对措施,以最大程度确保取件的准确性。
此外,浦东新区消保委提醒消费者,可以通过合法方式维权或者经过合理方式进行监督,促进快递行业的发展进步:一是对快递企业本身进行督促,消费者可以拨打快递公司总部电话,让其督导具体网点完成派送或者进行赔偿;二是通过职能部门进行申诉,消费者可通过微信平台“邮政业消费者投诉”进行申诉,前提是已向企业投诉超过7日没有处理结果,或是否已向企业投诉但是对企业处理和答复不满;三是通过消保委组织进行投诉,拨打 12315进行申投诉。
头图来源:图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