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中文标签” “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等投诉频发!浦东新区消保委:购买“跨境购”商品需谨慎

来源:劳动观察 作者:陆燕婷 发布时间:2024-02-24 15:33

摘要: 跨境购商品引发退货纠纷。


近年来,跨境购模式发展迅猛,但在其火爆发展的同时,“无中文标签”、“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之类投诉频发,成为消费者投诉跨境购业态的关键词。浦东新区消保委提醒消费者,购买“跨境购”商品时务必保持警惕,以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据悉,近日,消费者王女士向浦东新区消保委来电反映,2023年11月在某超市跨境购平台购买了护肤化妆品,付款到货后发现产品既无封口也没有中文标签,于是联系该平台要求退货退款。平台回复表示,因海关对跨境零售进口商品存在特殊监管要求,因此原则上不支持7天无理由退货。王女士无奈,拨打12315投诉热线,要求退货退款。


针对王女士的投诉,浦东新区消保委工作人员立刻与该购物平台负责人取得联系。对方仍坚持原处理意见,表示该商品新旧版本随机发货,商品暂不支持退款,商品详情页注明境外商品不支持7天无理由退货。


浦东新区消保委工作人员了解到,跨境电商消费者权益纠纷案件中,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的商品是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条款,当下存在争议,需区分具体情况。


消保委还了解到,关于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务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海关总署等部委曾先后颁布多部联合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对其进行专门规制,其中六部委发布的《关于完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的通知》对跨境电商企业承担消费者权益保障责任、跨境电商平台建立消费纠纷处理和消费维权自律制度等进行专门规定。海关总署发布的《关于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退货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退货监管进行规定。


其中,六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指出,“相关商品直接购自境外,可能无中文标签,消费者可通过网站查看商品中文电子标签”,但电商应“会同跨境电商平台在商品订购网页或其他醒目位置向消费者提供风险告知书,消费者确认同意后方可下单购买”。


浦东新区消保委提醒跨境电商平台以及跨境电商企业,在销售进口商品时,应注重履行好提示告知说明义务。如企业未履行提示说明义务,可能涉及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消费者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甚至如存在误导消费者的情形,消费者可提出惩罚性赔偿的诉求。


同时,浦东新区消保委也呼吁广大消费者在购买“跨境购”商品时,务必保持警惕,注意查看商品的详细信息以及售后服务政策,并通过截屏、录屏等方式保留证据,以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头图来源:图虫


通讯员:赵颖刚
责任编辑:罗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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