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法》将于7月1日起施行

来源:劳动观察 作者:陆燕婷 发布时间:2024-05-26 17:32

摘要: 新《公司法》将于7月1日起施行


新修订的《公司法》将于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上海市场监管部门介绍,新《公司法》无论是在体例上,还是在公司资本制度、公司治理制度、股东出资责任与权益保护等方面均有较大变化。


依据现行《公司法》规定,公司的董事长、执行董事或经理三种职务可以担任法定代表人,公司根据自身情况在章程中约定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职务。新《公司法》将法定代表人的职务调整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经理”两种职务,放宽了可以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职务范围,董事会中董事长以外的其他董事,也可以根据章程约定的方式被选举为法定代表人。此外,新《公司法》规定章程中应载明法定代表人的产生、变更方法,同时调整了可以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职务范围。


公司是否必须设董事、监事?新《公司法》则指出,公司至少设一名董事,除国有独资公司、上市公司、有审计委员会的公司外,其他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有限责任公司,经股东一致同意、或者有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的,可以不设监事;股份有限公司有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的,可以不设监事。


值得一提的是,根据新《公司法》,应当设置职工代表董事的情形有两种:一是职工人数三百人以上,且没有监事会的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二是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会,应当有职工代表董事。新《公司法》还指出,所有设监事会的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即至少要有一名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法》修订后,新《公司法》除对董事的忠慎义务和责任进行了细化,还明确了董事的新责任:董事会应核查股东出资情况,发现股东未按期出资的,应进行催缴。董事会未及时履行前述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负有责任的董事应承担赔偿责任;董事应确保公司没有违反法律、章程或股东会的授权,向他人取得公司、母公司股份提供资助。违反前述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负有责任的董事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解散时,董事为清算义务人,除公司章程或股东会决议另选他人外,应由董事组成清算组开展清算工作。清算义务人未及时履行清算义务,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头图来源:图虫


责任编辑:罗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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