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针对媒体反映的“罐车运输食用油乱象问题”,国务院食安办高度重视,组织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粮食和储备局等部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成立联合调查组彻查食用油罐车运输环节有关问题。对于违法企业和相关责任人,将依法严惩、绝不姑息。同时举一反三,组织开展食用油风险隐患专项排查。调查处置结果将及时公布。
近日,新京报关于《罐车运输乱象调查:卸完煤制油直接装运食用大豆油》的报道引发关注。相关调查报道显示,罐车运输行业存在食品类液体和化工类液体运输混用且不清洗的情况,有食用油运输罐车运完了煤制油等类物品再装运食用油的情况,调查涉及汇福粮油集团和中储粮油脂(天津)有限公司。
据悉,目前我国在食用油运输方面,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只有一部推荐性的《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规范》,其中提到运输散装食用植物油应使用专用车辆。由于是推荐性的国家标准,这意味着对厂家约束力有限。
“混用又不清洗,残留物势必会对食用油造成一定的污染,运输食用油应该专车专用。”此前,中国农业大学食品学院副教授朱毅向相关媒体表示,煤制油主要是碳氢化合物,其中含有的不饱和烃、芳香族烃、硫化物等成分影响人体健康,可能导致中毒。
针对报道所指的“运输罐车运完煤制油后未清洗直接混运食用油事件”,中储粮集团于7月6日在官方微博发布声明称,从7月5日开始在全系统开展专项大排查,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运输单位和承运车辆依法终止运输合作,并列入集团公司服务采购“黑名单”,对发现的重大问题,主动向有关监管部门报告,对于直属企业及员工违反操作规程和工作纪律的,从严从快严肃处理。
食用油安全问题备受社会关注。目前,已有多家食用油上市公司回应,公司不存在运完煤制油再装运食用油的情况。
金龙鱼表示,公司对食用油运输有严格监管,制定了集团性管理制度,并严格落实,也一直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食用油运输的相关规定。
京粮控股则回应,公司第一时间组织相关子企业开开展自查,经全面评估,不存在此类情况,公司相关子企业均满足食品安全法《GB/T 30254-2013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食用油运输的相关要求,并通过检查清洗记录、验车、查验铅封、取样检测、合同管理、过程记录等措施防范食用油运输风险,全面保障公司产品安全。
头图来源:图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