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近日制订出台的本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自2024年10月16日至2025年6月30日,上海将对个人用户交投并报废本人名下在本市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含电池),且购买获得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新车,本市给予个人用户一次性500元购车立减补贴。新政实施前,市商务委召开新闻发布会,市商务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经信委、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就上海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进行解读。
销售门店可线上查询
市商务委副主任刘敏介绍,本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自10月16日启动,首批将上线315家销售门店,覆盖全市16个区,销售门店名单已通过“上海商务”微信公众号公示。消费者可登录“上海商务”微信公众号-“政务服务”-“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进入政策实施服务平台,查看并选择参与政策实施活动的销售门店,参与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
“前期通过公开征集的方式,让有兴趣参与上海电动车以旧换新的生产企业或者经销企业自主报名。目前市场上的主流品牌基本都参与了。比如小牛、九号、爱玛、雅迪、依莱达,尚品、新大洲、凤凰、永久、杰宝大王等等。目前这些品牌实际生产地基本都在外省市。”市经信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考虑到上海目前没有实际生产企业,我们也积极联系,希望企业在货源上保障以旧换新活动顺利推进。”
上海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将以宣贯实施标准为原则。参加活动的个人消费者需购买获得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新车,鼓励购买符合《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生产的合格电动自行车新车。换购的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其电池还应符合《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标准要求。本市政策将于2024年10月16日启动实施,至2025年6月30日结束。因《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将于2024年11月1日实施。建议消费者在11月1日前可换购铅酸蓄电池电动自行车,11月1日后可换购铅酸或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
就近办理上牌手续
市商务委表示,“以旧换新”以便利消费者为导向。本市开展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对符合条件的销售企业和销售门店应纳尽纳,充分利用本市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网点,便利消费者一次性交投老旧电动自行车、购买新车。个人消费者携带本人身份证明、电动自行车旧车(含电池)及非机动车号牌,到政策实施销售门店,通过政策实施服务平台,进行实人认证,签署旧车交投及注销登记委托书。消费者按规定完成旧车交投,并获得旧车残值价款后,可在购买新车时享受定额立减补贴。
市公安局介绍,为便利消费者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旧车”注销不需要消费者至交管业务窗口办理。消费者只要把电动自行车旧车(含电池)及号牌交投给政策实施的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核验成功并签署委托书后,后续将由回收企业对旧车拆解毁形、代办注销手续。消费者购置新车后,可在本市公安机关在各区设置的91个电动自行车上牌点就近办理上牌手续具体上牌点信息,可通过“随申办APP-上海交警专区-电动自行车上牌点查询”。
此外,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政策出台后,会有大量电动自行车的铅蓄电池淘汰。市商务委介绍,本次活动引入有资质的整车回收拆解企业、电池回收处置企业。本市在旧车流转环节建立起网点回收-整车拆解-电池交投-末端处置的全流程闭环管理链条,防范乱拆乱卖、环境污染和旧车、废旧蓄电池再次流向市场。同时,依托政策实施服务平台,汇集旧车回收、转运、拆解处置、注销及新车销售各环节信息,确保实现全链条数据可查验。
市生态环境局介绍,根据《危险废物名录》,电动自行车报废产生的废铅蓄电池为HW31类危险废物。目前,本市共有废铅蓄电池区域收集转运试点单位4家,包括4个集中贮存点,49个收集网点,涵盖了10个规模和市场占有率较高的铅蓄电池生产品牌,总收集能力为12万吨/年。2024年1至9月,本市已累计收集废铅蓄电池3万余吨。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将配合市商务委积极开展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督促相应回收、拆解企业将铅蓄电池交投合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保障铅蓄电池产生、贮存、收集、运输、利用处置全流程监管。
保障产品质量安全
上海市场监管部门将做好电动自行车销售质量安全监管,督促销售企业建立执行进货检验验收制度,严格核查产品合格证明、强制性产品认证等信息。依法查处经营性改装、销售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及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市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专班将指导各区专班做好相关安全管理、应急处置等工作。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介绍,在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过程中,上海市场监管部门将采取一系列措施确保产品质量安全。严格执行标准和认证相关要求。自2024年11月1日起,不符合《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及第1号修改单要求的电动自行车、装配充电器不符合《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及第1号修改单的电动自行车、装配锂离子蓄电池不符合《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的电动自行车不得生产、销售、进口。自2024年11月1日起,企业新申请的电动自行车应符合相关强制性国家标准及修改单要求,并通过认证,已获证的产品应在2024年10月31日前完成认证变更。
上海市场监管部门已积极向经营单位宣贯国家标准更新情况,要求经营单位加强产品标准学习,根据新标准实施时间节点、产品重要性能特征等,及时做好相应进货查验工作,下架不符合国家标准、未取得认证变更证书的产品,避免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目前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正对电动自行车及配件开展专项监督抽查,计划抽查300批次,对抽查发现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质量不合格的电动自行车及配件行为将严厉打击。市场监管部门还将继续深化与公安、消防等相关部门和街镇的联合检查、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及销售等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使消费者能够安心购买、放心置换。
头图来源:图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