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利外牌车辆置换更新,一次性补贴1.2万元至1.5万元!上海置换新车补贴扩围

来源:劳动观察 作者:陆燕婷 发布时间:2024-11-02 12:13

摘要: 上海置换新车补贴扩围,便利外牌车辆置换更新

上海市商务委介绍,上海置换新车补贴扩围。劳动报记者注意到,根据《上海市进一步加力支持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实施细则》,便利外牌车辆置换更新,将给予个人消费者一次性补贴1.2万元至1.5万元。


据介绍,为进一步做好本市汽车以旧换新工作,在《上海市加力支持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实施细则(新能源)》、《上海市加力支持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实施细则(燃油车)》的基础上,结合本市实际,制定《上海市进一步加力支持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实施细则》。


补贴范围和标准来看,自2024年11月1日(含当日,下同)至2024年12月31日,个人消费者购买5万元以上(含)(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载明的金额为准)纯电动小客车新车,注册使用性质为非营运,且在规定期限内在本市转让(不含变更登记)本人名下在外省市登记的非营业性小客车,本市给予个人消费者一次性1.5万元购车补贴。


自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个人消费者购买5万元以上(含)(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载明的金额为准)国六b排放标准的燃油小客车新车,注册使用性质为非营运的,且在规定期限内,在本市转让(不含变更登记)本人名下在外省市登记的国五及以下排放标准非营业性燃油小客车,本市给予个人消费者一次性1.2万元购车补贴。


每名补贴申请人、每辆外牌旧车、每辆新车均只能申领一次本实施细则明确的相关补贴。


转让车辆是指个人消费者本人名下的符合规定的非营业性小客车所有权发生转移(不含变更登记),取得有效的《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并完成转让登记手续,《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和转让登记手续须在本市完成。


新购车辆是指个人消费者购买纳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或国家其他相关车型目录的纯电动小客车新车或符合国六b排放标准的燃油小客车新车,取得本市汽车销售机构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并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手续,取得有效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机动车行驶证》,注册使用性质为非营运的。


本市汽车销售机构是指在本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取得汽车销售营业执照的企业,在本市政策实施服务平台注册并按要求填报销售信息。汽车排放标准则是指生态环境部发布的《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等新生产汽车排放标准;车辆的排放标准以机动车环保网公众查询平台或随申办新车助手查询结果为准。


本次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对象为车辆产权的个人消费者,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个人消费者信用状况良好,在本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无相关失信记录;个人消费者转让名下的外牌旧车,且该旧车未申请享受过本市其他汽车补贴政策;个人消费者在本市转让名下的外牌旧车并完成转让登记手续,交易日期以《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上载明的开票日期为准,转让日期以《机动车登记证书》上载明的转移登记日期为准,上述日期均应当介于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之间;个人消费者购买新车并完成注册登记手续,购买日期以本市汽车销售机构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载明的开票日期为准,注册登记日期以《机动车登记证书》上载明的注册登记日期为准,上述日期均应当介于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之间。


头图来源:图虫



责任编辑:罗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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