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课时冲动消费,想退课却被收取高额违约金!消保委出手维护公平

来源:劳动观察 作者:陆燕婷 发布时间:2025-01-12 13:58

摘要: 冲动消费遭遇高额违约金,消保委出手维护公平。

办健身卡,买私教课,现已成为人们追求健康生活的新潮流。然而,买课时的“一时冲动”,却会导致退课时遭遇“拒绝退款”,或被收取高额违约金。近日,浦东新区消保委披露了这样一起典型案例,最终,经消保委出手,维护公平。


浦东新区消保委披露,近日,市民李女士在某健身中心购买了伽私教课程,消费金额为3900元,上了两节课后,李女士体验感不佳,认为自己并不适合瑜伽的锻炼方式,故向经营者提出退课申请,没想到被告知需扣除25%违约金,李女士认为不合理,多次协商沟通无果后,无奈选择向消保委投诉。


接诉后,浦东新区消保委工作人员当即与经营者取得联系,负责人表示,李女士是在门店促销时购买课程的,销售私教课程都会与消费者签署购买合同,合同内容约定“私教课程一旦售出,不予退课退款”,考虑到李女士的实际情况,已做出让步,目前的解决方案是:已上过的两节课费用按原价扣除,剩余费用收取25%违约金后退款。


消保委工作人员指出,经营者提供瑜伽服务应当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


经调解,经营者表示课程原价260元/节,提出总计扣除700元,剩余费用将尽快退还给李女士。李女士表示认同,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浦东新区消保委指出,本案中的私教合同即属于健身房为便于重复使用而提前拟定的格式合同。而本案中,李女士虽是由于“冲动消费”从而购买了私教课程,并由于自身原因单方面要求违约,但考虑她仅上了两个课时,健身房强制扣除合同金额25%的违约金这一做法明显有失公允。


浦东新区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预付式消费纠纷中,一是要增强风险意识,尽量减少预付费用、缩短消费周期,避免冲动消费;二是加强法律意识,在恪守诚信的同时,还需明确消费规则,对于不合理的格式条款要敢于拒绝;三是强化自我保护,要保留充分的消费证据,特别是发票、书面合同等,避免私下转账等行为。


头图来源:图虫

通讯员:赵颖刚
责任编辑:徐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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