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旧车后购新最高补贴2万,个人置换购买新能源新车一次性定额补贴1.5万!上海加力支持汽车以旧换新

来源:劳动观察 作者:陆燕婷 发布时间:2025-01-29 13:48

摘要: 上海市加力支持汽车以旧换新。

新春伊始,上海市商务委发布2025年上海市加力支持汽车以旧换新相关政策。报废符合条件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2万元。而个人消费者购买新能源小客车新车,且在规定期限内转让(不含变更登记)本人名下在本市登记的小客车,将给予一次性1.5万元定额补贴。


落实国家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


市商务委介绍,上海将落实国家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对符合《商务部等8部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汽车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个人消费者于2025年1月1日(含当日,下同)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报废2012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4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车,或2018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


其中,对报废上述符合条件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2万元;对报废上述符合条件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1.5万元。


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每位个人消费者最多享受一次汽车报废更新补贴。申请人应当于2025年1月10日至2026年1月10日之间提交补贴申请。


实施本市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政策


同时,上海将实施本市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政策。补贴范围和标准为: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含当日,下同),个人消费者购买纳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或国家其他相关车型目录的新能源小客车(包括纯电动小客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小客车和插电式增程混合动力小客车)新车,且在规定期限内转让(不含变更登记,下同)本人名下在本市登记的小客车,给予一次性1.5万元定额补贴。


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个人消费者购买国六b排放标准的燃油小客车新车,且在规定期限内转让本人名下在本市登记的国五及以下排放标准的燃油小客车,给予一次性1.3万元定额补贴。


政策实施期间,每名个人消费者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最多可享受一次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就同一辆新车只能选择申领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或置换更新补贴。


符合上述条件置换更新购买新能源小客车的个人消费者通过“上海发展改革”微信公众号等指定平台,向市发展改革委提出补贴申请,签署《补贴申请承诺书》。符合上述条件置换更新购买燃油小客车的个人消费者通过“上海商务”微信公众号等指定平台,向市商务委提出补贴申请,签署《补贴申请承诺书》。


个人消费者应当于2026年1月10日之前提交补贴申请。如需更改补正相关信息的,应当于2026年1月20日24时前通过原渠道补充提供相关信息。逾期未提交补贴申请或补正相关申请信息的,不予受理。上述政策施行过程中,如国家、本市出台新的政策规定,按新政策规定执行。


头图来源:图虫

责任编辑:李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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