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屋装修是一项复杂的大工程,为了让消费者对装修费用有直观、方便计算的了解,装修公司纷纷打出“每平方米XXXX元即可装修新家”的宣传语。然而,类似“一价全包”的广告语虽然简单明了,但实际工程费用结算却非常复杂,项目多、费用杂,实际费用往往超出预想一大截。近日,浦东新区消保委披露了这样一起典型案例,消保委提醒消费者,需警惕行业“低价引流、高价结算”的经营行为。
浦东新区消保委披露,2024年,某装潢公司“每平方米1299元”的装修基价吸引了张先生。他与该装修公司签订了装修施工合同及智能家居个性化精装技术服务合同,对其158平方米的住宅进行装修设计。年底,装修工程基本完工,施工人员表示,若张先生不支付尾款,其工资将无法结算。出于同情,张先生支付了剩余款项。
然而,结清费用后,张先生对装修公司的收费和服务提出了质疑。先是对于8000元的“保护材料费”存在疑问;再是对装修质量也提出异议,他认为部分区域的收口、地面、窗框等处的胶痕未清理,次卫水龙头打开时会有大量黄水流出。此后,张先生投诉至浦东新区消保委,要求装修公司按广告宣传的1299元套餐,以实际房产证面积150平方米结算费用,退回多算的20平方米费用,并提供相关发票。
接到投诉后,消保委与装修公司取得了联系。公司对张先生的疑问进行了详细回应:针对8000元保护材料费,公司解释该费用用于购买保护装修现场所需的耗材,确保现场整洁和安全;对于收口及水龙头问题,公司承诺立即更换水龙头,并在一周内完成收口工作。同时,公司表示合同中未包含清理费用,但为表诚意,愿意赠送精品保洁服务以清除胶痕,并承诺在七个工作日内提供发票。
另外,针对合同报价计费面积问题,装修公司解释,实际结算按158平方米计算,争议部分为张先生家有两间厕所,加上全屋铲墙、挂网、管理费及税金等费用经折扣后抹零。设计师已与张先生沟通此计算方式。
最终经多次协商,在消保委工作人员的主持调解下,双方最终达成退款14000元的协议。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经营者不得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装修公司以“每平方米1299元”吸引消费者,实际收费包含多项隐性费用,涉嫌虚假宣传。张先生有权要求按广告承诺结算费用。此外,《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遵循诚信原则履行合同义务。装修公司未清理胶痕、未解决水龙头问题,属于未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应承担整改责任。
浦东新区消保委提醒消费者,需警惕部分装修行业“低价引流、高价结算”的经营行为。同时,在选择装潢公司时需注意:应选择信誉良好的装修公司;应详细了解项目和报价,“每平方米XXXX元”仅为粗略描述,消费者应明确具体工程项目和报价;仔细阅读合同,切勿盲目签约;做好验收工作;理性维权,若协商无果,可保留证据向相关部门寻求帮助。
头图来源:图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