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介绍,近日,长三角三省一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规范肉制品生产行为的提醒告诫书(下简称“提醒告诫书”)。就规范肉制品生产行为提醒告诫,请广大肉制品生产者切实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义务,严禁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低价肉制品冒充高价肉制品。
整治制售假劣肉制品专项行动是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确定的2025年市场监管领域集中推进群众身边具体实事之一。据悉,长三角三省一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已从2025年4月全面启动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肉制品违法违规行为。
提醒告诫书指出,各肉制品生产者应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按规定配齐配强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建立健全符合自身实际的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完善并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
同时,应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采购畜禽肉类应当索取并留存动物检疫合格证明,采购生猪产品还应当索取并留存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严禁采购使用来源不明、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检疫不合格以及证货不符、超保质期、腐败变质或感官异常的畜禽肉类。
加强生产过程管控。确保生产场所环境、工艺布局和过程管控符合卫生规范要求,严格剔除病变淋巴结等不可食用部分,食品配料表标识与生产实际投料保持一致。严禁采购使用回收油脂或肉品“边角料”。
严禁“两超一非”行为。严禁在肉制品中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非法添加硼酸、罂粟(壳)等非食用物质或药物。
自觉诚信守法经营。严禁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低价肉制品冒充高价肉制品,以其他畜禽产品生产假冒牛(羊、驴)肉制品、以调理肉制品冒充“原切肉”“鲜切肉”等或其它掺杂掺假行为;不得冒用他人厂名厂址。
规范生产企业线上销售。严禁虚假宣传、宣称功能疗效、销售假劣肉制品等违法行为。
此外,各肉制品生产者应正视违法违规严重后果假劣肉制品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制售假劣肉制品违法行为不仅会受到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还会面临刑事追责。
长三角三省一市市场监管部门表示,将进一步加强区域监管执法合作,强化肉制品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实行生产经营贯通检查、线上线下并联核查和关联主体循线彻查,大力开展跨区域、跨部门联合执法,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依法严惩重处制售假劣肉制品违法违规行为,涉嫌犯罪的坚决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长三角三省一市市场监管部门呼吁,广大肉制品生产者切实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义务,在规范自身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同时,积极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举报上下游肉制品生产经营违法违规问题,与市场监管部门携手共建安全、放心的肉制品消费环境,共同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头图来源:图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