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商家办理退款时强制要求提供身份信息!浦东新区消保委提醒:警惕这类“过度索取”

来源:劳动观察 作者:陆燕婷 发布时间:2025-07-26 15:11

摘要: 部分商家将身份信息收集与退款权限捆绑,形成新型消费侵权。

近期,浦东新区消保委接消费者投诉反映,部分商家在办理退款时,强制要求提供身份证正反面照片或身份证号码,理由多为“财务审核”。浦东新区消保委提醒消费者,个人隐私需注意,警惕这类“过度索取”。


这些消费者投诉中,如消费者刘女士投诉,6月3日在某商场购买的黄金项链佩戴一天半后断裂,认为商品存在质量问题,要求退货退款。商家同意退货退款,但同时要求刘女士提供银行卡和身份证作为退款手续。刘女士认为商家此举涉嫌过度收集消费者个人信息,故投诉。


还有消费者王女士投诉,6月1日在某理发店充值2000元,后因对理发店技术不认可,当场要求退卡,商家表示需要卡主留下身份证正反面方可向总部申请退款,王女士认为商家是在过度收集消费者个人信息,故投诉。


退款作为合同履约行为,为何需要收集敏感身份信息?是否涉嫌过度收集个人隐私?面对消费者提出的质疑,浦东新区消保委指出,《个人信息保护法》第6条(最小必要原则)规定:“处理个人信息应当具有明确、合理的目的,并采取对个人权益影响最小的方式。”在普通退款场景中,订单号+支付账号即可完成验证,身份证收集超出必要范围。


《个人信息保护法》第28条(敏感信息定义)规定:“身份证照片包含人脸、身份证号等生物识别与特定身份信息,属敏感个人信息。”商家未证明“充分必要性”,亦未获单独同意,涉嫌违法。


另外,上述两个案例中,行业特殊性亦不构成免责理由,如案例一中,黄金饰品无金融属性,不适用《反洗钱法》客户身份识别要求;案例二中,预付卡退费若涉大额可疑交易,应由支付机构依规上报,非商户直接收集身份证。


在移动支付普及的当下,退款流程本应更便捷,但部分商家将身份信息收集与退款权限捆绑,形成新型消费侵权。商家常以“财务审核”“反洗钱”为由过度索权,实则暴露了法律意识的淡薄。


对此,浦东新区消保委提醒消费者如遇退款,必须主动问清退款规则,并且优先选择原路返还,必要时使用水印“护身符”,同时应明确拒绝非必要要求,可以向客服发送法律依据,同时可多渠道固定证据,向网信办和公安机关一键举报维权。


消保委也提醒商家,即便必要收集,也需做到弹窗说明使用目的及存储期限、提供“拒绝提交仍可退款”的替代方案。


头图来源:图虫

通讯员:赵颖刚
责任编辑:李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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