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报记者获悉,日前,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加强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提升市场监管所所长履职能力水平提出明确要求,进一步强化市场监管领域基层治理能力。
《指导意见》强调,要聚焦市场监管主责主业,加强分类指导,把所长能力建设作为基层建设关键一环,着力提升所长队伍党建引领、监管专业、服务发展、应急处置、内部管理、廉洁奉公六项能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能力过硬、公正严明、人民满意的所长队伍。
其中,强化服务发展能力方面指出,应牢固树立和践行“监管为民”核心理念,坚持寓监管于服务,主动靠前服务市场准入事项,落实精准帮扶政策,深入推行服务型执法,助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具体举措包括:指导地方落实市场监管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清单;指导所长落实首问负责、限时办结、一次性告知等制度;推动辖区内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网约配送员群体党建工作;以及鼓励市场监管所开展“市场监管开放日”活动等。
《指导意见》的出台是加强市场监管基层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有利于牢固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推动市场监管所所长培养锻炼精准化、常态化和长效化,为深入推动市场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供重要指引。
市场监管总局将加强组织领导,围绕提升六项能力要求,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激励保障,夯实做强基层基础,为构建现代化市场监管体系提供坚实的基层力量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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