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骗、误导消费者,行政处罚!上海公布2025年第二批违法广告典型案例

来源:劳动观察 作者:陆燕婷 发布时间:2025-12-17 17:04

摘要: 上海选取一批违法广告典型案例予以公告。

今年以来,上海市场监管部门聚焦医疗、“三品一械”、食品、化妆品、教育培训等重点民生领域和互联网新兴媒介,深入开展维护广告市场秩序整治工作,依法严厉查处违法广告行为,持续净化广告市场环境。12月17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选取十个违法广告典型案例向社会予以公告。


普通食品宣称有保健功能


如,在上海亿顺源健康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违法广告案中,当事人通过其微信小程序销售某款普通食品时,为增加销量,发布含有“免疫之王”“增强体力 抗氧化”“多种营养 提升抵抗力”“抗氧化 暖胃补肾、护肤养颜”等声称具有保健功能的广告内容。2025年3月,上海市松江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有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在上海华尔康贝佳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违法广告案中,当事人在其自营网店发布“承诺院长亲种、种的好、种的稳”“九院正畸护航”“双博士/副主任级医师坐诊”等广告内容,对其诊疗效果等作出断言和保证,并利用卫生技术人员等名义作证明。2025年10月,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有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内容涉嫌欺骗、误导消费者


上海锐启思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违法广告案中,当事人通过其网络店铺,对一款在售“AI智能单词速记”课程进行推广,发布含有“我们使用电子助教背后的AI智能系统,计算出每个孩子对每个单词的遗忘率,精准知道孩子应该在哪个时间节点去复习,要在哪个时间节点去刻意练习,要在哪个时间节点去应用,孩子只需要跟着助教老师和电子助教的训练,就可以在3、5、7天轻松掌握小学、初中、高中的考纲词汇,并且不遗忘”等内容,对教育培训的效果作出保证性承诺,误导消费者。2025年2月,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有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上海花半化妆品有限公司违法广告案中,当事人在其经营的网店内销售某款护唇精华油时,为提高商品销量,在没有取得试验数据支持的情况下,在商品主页首推图中宣传“100%受试者认为紧致唇周、100%受试者认为淡化唇纹、100%受试者认为补水保湿、100%受试者认为温和无刺激”等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2025年8月,上海市奉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有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上海媚飞色舞化妆品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中,当事人通过其网络平台账号,以直播营销的方式推广一款名为“白番茄牡丹花肽固体饮料”的产品,直播中利用口播、举相关宣传材料牌暗示等形式,宣传该产品具有治疗“肝Y化”“动脉Y化”“脂F肝”“敏敏肌”“痘痘肌”等功能,欺骗、误导消费者。2025年7月,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有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上海市普陀区度美理发店违法广告案中,当事人在网络平台发布短视频广告,宣传“上海新款接发800全包”“上海无痕接发仅需800没有任何隐形消费”等。经查,上述800元接发套餐实际仅包含100克头发,如需加量则要额外收费。当事人未在广告中对相关服务内容作出准确、清楚、明白的说明,误导消费者。2025年6月,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有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头图来源:图虫

责任编辑:王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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