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来,随着平台经济快速发展,上海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高度集聚。人社部门相关数据显示,本市灵活就业人员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已超过300万人。不过,新就业形态领域群体性案事件时有发生,以协商协调来有效防范化解劳动领域重大矛盾风险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必要和迫切。
在今年的人代会上,市人大代表、市总工会副主席(兼)、快乐集团上海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朱雪芹再次为新就业群体鼓与呼。她领衔60余位代表联名向大会递交了《关于“深化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协商协调机制立法”》的议案,希望通过立法来为劳动者提供法治保障。
创新立法,上海有基础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健全协商民主机制”“健全基层民主制度”“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并首次提出要“完善企业职工参与管理的有效形式”。
朱雪芹告诉记者,2022年以来,市总工会等有关部门积极行动,首创以协商恳谈、职代会(联合)会议、建会建制工作联动、全网协商协调为代表的新就业形态民主协商“上海模式”,并率先聚焦本市快递、网约送餐、汽车服务等行业,推动10家总部在沪的头部平台企业形成的民主协商成果,辐射影响至全国范围内超过600万名新就业形态劳动者。
“不仅如此,去年,工会创设了职工代表工作站、工会参与立法基层联系点等职工参与社会治理和基层治理的有效形式,新就业形态协商协调机制建设地方创新立法被纳入本市2024年度立法计划并取得阶段性成果。”她说。
朱雪芹接受采访。劳动报记者贡俊祺 摄影
有了上述基础,代表们认为,上海已经迈出了创新和丰富新就业形态民主协商制度供给的重要一步,也为下一步继续深化新就业形态民主协商制度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大不足有待完善
不过,代表们调研发现,受各方面因素影响,上海新就业形态领域协商协调机制建设进展和协商成果与相关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群体的预期仍有不小的差距,劳动者权益协商协调机制在向平台经济延伸覆盖时仍然存在明显不足。
“我个人体会最深的是,协商协调覆盖面有待拓展。比如,网约送餐、快递、家政等行业虽已取得一系列协商协调成果,但是自媒体博主不在保障范围内。”朱雪芹说,据目前掌握的情况,现在通过平台发布图文、视频内容的数字内容创作者数量约占全国的10%,其中约有50%曾与MCN机构合作,20%为全职创作者。
“我看到过很多自媒体博主因为分成问题,和机构产生了矛盾。因此,我们亟需通过平台及其合作机构,与劳动者就合作机制、投诉处理等事项开展协商协调,实现对数字内容创作者权益的有效维护。”朱雪芹表示。
此外,代表们认为平台企业职责定位还有待明确。本市部分头部平台企业主体责任意识、企业与职工共同体意识不强,企业与劳动者开展协商协调的意愿不足。
并且,协商协调机制质效有待提升。新形态就业具有“超大规模用工”“算法管理”等特征,劳动报酬制度与传统用工存在较大差异,劳动基准难以确定,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协商协调机制的精准度、创新性和实效性亟需进一步增强。
代表们呼吁:强化法治指引和保障
上海是“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的首提地,也在争创最佳实践地。如何畅通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共同构建新就业形态领域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的大协商格局?对此,代表们建议,要通过党建引领,整合各方力量共同压实平台企业建立协商协调机制的主体责任;加强研究,立足行业实际科学确定平台经济协商协调的劳动标准;创新立法,为推进劳动者权益协商协调机制建设提供法治保障。
“我们可以整合利用快递、网约送餐、家政服务等行业理论研究成果,并依托头部企业探索平台经济领域劳动定额标准,使算法更加精准科学,使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等标准更加科学、更具可操作性。”她建议,有关部门应鼓励引导“三通一达”等头部平台企业持续优化“强制小休”“常态化协商协调”等,助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体面劳动、舒心工作、幸福生活。
在立法保障上,她呼吁积极推动本市率先就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协商协调机制立法,突出平台企业、行业主管部门、工会组织及行业协会等各方责任,细化协商协调的具体形式与内容,强化法治指引和保障。以立法为契机,进一步研究和推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以协商协调等形式,参与国家治理、社会治理、基层治理的有效途径,健全完善协商民主制度体系和工作体系。
头图为朱雪芹参加分组审议。劳动报记者贡俊祺 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