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忧|污水泼被子、粪便扔院子、筷子戳顶棚……小区高空抛物“悬顶之患”为何难解?

来源:劳动观察 作者:包璐影 发布时间:2026-07-07 08:46

摘要: 近年来,高空抛物伤人、毁物的新闻屡见不鲜。

近年来,高空抛物伤人、毁物的新闻屡见不鲜。近日,记者采访了数位亲历者,听他们讲述遭受高空抛物的困扰、锁定高抛行为人时遇到的困难,以此剖析基层治理的现实难题,希望找到解决路径。


案例1:筷子戳穿顶棚、剪刀从天而降

八家一层住户成坠物“受害者”


家住宝山好家园的章女士(化名)多年来一直被从天而降的杂物裹挟在焦虑里。


章女士居住的这栋楼共14层,1层沿街为商铺,2层以上均是住宅,一梯两户。小区相类似的环境共有四栋楼宇,每栋的2层外侧都有一块约十平方米左右的露天平台,且紧挨着居民家的卧室和客厅窗户。


不曾想,这片空地竟成了四栋楼3层至14层近百户居民高空垃圾的天然落脚点,位于2层的八家住户则成了无声承接各类坠物的“受害者”。


章女生坦言,从楼上抛下的东西没有定数,早餐残食、牛奶包装盒、快递塑料袋是日常,更有锋利剪刀径直坠落。


记者来到章女士家中走访时,章女生就向记者展示了自己用手机拍下的这把“天坠剪刀”。据章女士称,事情发生在今年5月,剪刀是从10楼一户居民家掉落的,当时自己选择了报警,好在没有伤到人。


从楼上扔下的各种物品让甄女士和邻居们苦不堪言。劳动报记者 包璐影 摄影


不仅如此,曾有住户扔下一把陶瓷筷子,凭借高空下坠的冲击力,直接戳穿隔壁二楼住户的顶棚,惊险一幕至今让周边住户心有余悸。记者顺着章女士手指的方向,看到了隔壁住户家顶棚的这个孔洞。


盛夏来临,西瓜皮、葡萄皮等易腐瓜果垃圾日渐增多,腐烂后滋生异味,甜味引来成群蚂蚁,日常开窗、晾晒都成了难事。采访中,章女士隔壁的一位2层邻居直言,自己为了劝阻楼上邻居不要高空抛物,甚至还手写“友情提醒”张贴在楼栋必经之处,可依然不见成效,“没几天就被人撕掉了,然后楼上照样往下扔。”


为解决抛物乱象,章女士试过所有可行渠道:拨打110报警、通过12345政务热线反馈、多次前往居委会协商,可绝大多数投诉最后都草草收场,没有下文。有一次,她在平台捡到印有住户地址的快递袋,上门对峙后,对方才勉强承认是家中老人不慎将袋子滑落窗外。


寄希望用监控锁定抛物者,是章女士最迫切的诉求。于是,她主动和物业沟通,希望统一布设高空摄像头,却被告知小区业委会两年前便已解散,缺少业委会表决流程,公共维修基金无法启用,加装监控的计划只能搁置。


据章女士称,物业也曾私下建议其自行安装一个摄像头。但章女士清楚,即便在自家屋檐安装设备,由于拍摄角度受限,高层、跨区域抛物都会形成大片盲区,难以完整取证。


在她理想中的方案,是由物业或职能部门统一规划点位,远距离布设监控,完整覆盖四栋楼全部高层,可面对如今的业委会缺位,这条路彻底走不通了。


日复一日的坠物,不断拉扯邻里之间的矛盾。一桩桩惊险隐患,一次次无果奔走,让章女士满心委屈:难道非要等伤到人、酿成惨剧,相关各方才会正视高空抛物的风险?这一次,她执意要为自己和邻居讨一个公道。


案例2:饮料瓶里装污水空投而下

待晒被褥枕头直接中招


同样深陷高空抛物侵扰的还有租住在浦东某小区的甄女士(化名)。一年前,甄女士租下小区一楼房屋,天气晴好时,她在楼栋门前晾晒被褥与枕头。不过片刻功夫,一瓶盛满污水的饮料瓶空投而下,整床被褥就这么被污水泡透,彻底无法使用。


事发之后,甄女士当即拨打110,并同步通过12345提出诉求,希望楼栋加装高空监控。辖区民警到场登记受理,和居委会工作人员一起逐层上门走访排查,但始终无法锁定抛物当事人。


甄女士坦言,租住近一年,楼上时常抛下菜叶、烟头、落发等杂物,此前未造成财物损失,她便未曾深究,此次污水瓶损毁私人物品,才推动相关部门加快处置。


很快,甄女士就发现,其所在楼宇门口的公共区域架设起了一台监控设备,镜头正对整栋高层住户。不过,据甄女士称,工作人员表示“该设备为临时启用,使用周期一个月,后续将根据小区抛物发生频次,再研判是否延长使用期限”。


高空抛物问题得到了暂时性解决,甄女士也稍稍松了口气,但她也担忧,不知一个月“试用期”后,探头会不会撤走,高空抛物是否会死灰复燃。


案例3:住户院内被扔粪便

私装监控方才锁定楼上恶习


一线社区民警对于这类情况最有发言权,在日常接处警过程中,他们就接到过大量市民遭遇高空抛物侵害的求助,处置起来并非易事。一名从业十余年的社区民警就向记者透露,在他经手的不少高空抛物警情中有一起极具代表性。


事发小区建成于上世纪80年代,一名1楼独居老人常年饱受高空抛物侵害。楼上住户随手抛下的烟头、啤酒瓶屡见不鲜,甚至还有排泄物从天而降,老人居家、庭院活动时刻提心吊胆。


为锁定抛物人员,辖区民警多次化身“侦探”上门摸排研判,依托坠物烟头品牌、啤酒瓶品牌逐层倒查,基本划定了嫌疑住户范围。但始终因为缺少完整抛物视频证据,无法锁定具体抛物人,案件迟迟无法办结。


不堪其扰的老人多次向物业反馈诉求,希望加装高空监控根治乱象。物业私下表示,由于只有老人一位单一受害住户,如若就此动用小区公共维修基金无法通过审批。除此之外,楼上的住户也有不少都反对加装高空监控,称会拍摄到自家阳台、窗户,侵犯个人隐私。


多方求助无果后,老人只能私下在自家院落内偷偷安装了一个监控设备。最终,也正是这个自行安装的庭院监控完整拍到了楼上住户抛物的过程。拿到确凿视频证据后,涉事邻居承认了自己长期多次向1楼抛掷生活垃圾、杂物的违法行为。民警坦言,这也是诸多同类警情里少见的取证成功案例。


12345:“反复抛”“长期抛”情况突出


可以说,三位居民的经历,是当下城市高空抛物乱象的真实缩影。不同小区、不同类型的坠物,背后是一模一样的取证难、整改慢的困境。随机性强、危险性高的高空抛物,已经成为住宅小区普遍的治理难题。


在12345市民热线来电中,记者就查询到了多起和“高空抛物”关键字有关的内容,且重复投诉、长期投诉情况较为突出。其中,同一地址接连被举报抛掷啤酒瓶、整袋垃圾;有车主车位长期被烟头、痰液侵扰,持续一年之久,多次反映无果,迫切希望加装专业抛物识别摄像头。


多位一线民警坦言,目前接报的高空抛物警情,绝大多数都由财产受损引发。其中最常见的两类情况,一是小区地面停放车辆的车顶、前后挡风玻璃出现不明破损,车主怀疑系高空抛坠物所致;二是一楼住户的私家小花园、阳光房频繁掉落各类生活垃圾与杂物。


前文提到的老旧小区老人依靠私装监控顺利锁定抛物者,属于众多警情里难得实现完整取证、顺利办结的特例。民警坦言,绝大多数同类纠纷都难以走到这一步。


“在日常的绝大多数警情中,即便我们逐层走访、物证摸排,也很难锁定具体抛物人员。”民警坦言,不仅如此,由于其常态化上门走访、反复楼栋排摸,还会遭到不知情住户投诉扰民,执法工作进退两难。此外,大量无财产损失、财产损失极小的高空抛物警情,依旧需要民警投入警力摸排走访、核查处置,整体办案人力、时间成本极高。


警方:高抛危险程度,不以物品大小界定


不少市民也提出疑惑:当下刑侦、溯源科技发达,既然能依托烟头、酒瓶物证溯源,为何不借助高科技手段快速锁定抛物人员?对此,一线民警直言,针对普通生活垃圾、杂物类高空抛物开展专项物证溯源,如同“大炮轰苍蝇”,办案成本过大,实操层面基本不可行。


民警同时坦言,一线取证面临着较多难以突破的实操难题。例如,小区监控普遍存在大量盲区,多数设备仅覆盖地面道路,无法对准楼栋外立面;果皮、烟头、细小塑料等轻质坠落物在监控画面中辨识度极低,留存影像取证效力不足;居民发现财物、设施受损往往存在时间滞后性。


不过,民警强调,即便面对无监控、无目击证人、未造成严重后果的轻微抛物警情,警方依旧会开展逐层走访询问、同步联动社区物业排查隐患。若经过全面调查仍无法锁定具体行为人,警方会依规为报警人出具接报回执、车辆不明受损证明等文书,方便群众后续办理保险理赔或提起民事诉讼维权。


同时,民警也再三强调,高空抛物的危险程度,从来不以抛掷物品的大小来界定。不少市民不以为意的随手丢弃行为,实则暗藏巨大安全风险。比如,高空抛下的烟头极易引燃楼下晾晒衣物、绿化带枯枝,诱发火灾。瓜果皮核、塑料包装袋等轻薄杂物,经过高层下坠加速后会产生巨大冲击力,轻则击碎车辆玻璃,重则直接砸伤过往行人,每一类随手抛物行为,都暗藏不容忽视的公共安全隐患。


根源:治理“高抛”存在三个关键堵点


采访中,记者也从多方了解到,跳出单起警情的办案视角,从小区制度、自治、资金层面来看,高空抛物治理存在三层结构性堵点,也是长期难以根治的根源:

上海一栋楼宇外张贴着关于禁止高空抛物的警示公告。劳动报记者 贡俊祺 摄影


其一,轻微抛物违法成本过低。多数零散抛物没有造成严重人身伤害,又缺少直接证据锁定个人,最终只能不了了之。违法者几乎无需付出代价,受害者维权成本高昂,助长了随意抛物的陋习。


其二,私人取证处处受限,公共安防缺位。居民私自架设朝天监控,极易因拍摄住户阳台、窗户触犯隐私红线,遭到邻里投诉、物业制止;全覆盖的高空监控属于公共设施,只能由物业统一落地,普通居民没有能力独立完成全域布设,形成取证闭环矛盾。


其三,业委会缺位、公共资金无法动用。合规加装高空抛物监控、改造安防设施,依法需要动用公共维修基金,前提是经过业委会表决。如今不少小区业委会解散、长期空缺,直接堵死了资金使用通道;物业即便有治理意愿,也缺少审批权限与经费支撑,只能搁置居民诉求。


律师:溯源不能时,物业及整栋潜在住户都需承担补偿责任


那面,面对“高抛”就真的无能为力吗?记者了解到,其实,《民法典》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共同构建了一套较为完整、清晰的责任体系,为“头顶安全”提供了法律保障。


闵行区曾出现一起典型案件:2014年,业主齐先生车辆被高空坠落花盆砸坏,产生1758元维修费。事发楼栋无全覆盖高空监控,民警逐层走访排查后,始终无法锁定具体抛物住户。受损业主随后将该楼栋全部潜在加害住户诉至法院。最终,经过三次开庭,法院在2015年做出判决,26名被告各补偿齐先生72.61元。


虽然该案判决时《民法典》尚未颁布,但不难看出,小区高空抛物发生后,所在楼栋居民并非都可以“独善其身”。


对此,上海邦信阳合伙人金玮律师表示,在《民法典》施行前,适用《侵权责任法》,以“过错推定”为基础,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时,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但补偿后缺乏明确的追偿权,易导致“全楼连坐”且难以救济。


金玮进一步解释,在《民法典》施行后,则明确“侵权人”为第一责任主体,坚持“谁侵权谁赔偿”;难以确定侵权人时,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需给予补偿,但明确赋予了补偿人向实际侵权人的追偿权;同时,明确规定了物业服务企业在未采取必要安全保障措施情形下所应承担的补充责任及公安机关的调查责任,实现了责任划分的精细化。


金玮律师指出,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就目前的司法实践而言,当高空抛物产生实际损失,但溯源不能无法确定具体侵权人时,未采取必要安全保障措施的物业服务企业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责任;其余部分的损害,由整栋楼宇内可能加害的住户给予适当补偿。


“小区监控缺位、取证困难,是大量‘全楼补偿’诉讼出现的核心原因。如果能够统一布设公共高空监控,就能从源头减少集体担责的情形。”金玮律师表示,从物业服务企业的角度而言,往往也有意愿统一布设公共高空监控,毕竟物业服务企业未在小区公共区域安装必要的监控设备,导致无法追溯抛物源头,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属于未完全履行安全保障义务。但是,布设公共高空监控,除涉及邻里隐私边界问题,也关乎监控设备采购、安装等费用承担事宜,物业服务企业有安装意愿,也需要小区全体业主同意“买单”。


金玮律师坦言,防范“高空抛物”现象发生,需要全体公民提升安全意识,管好自家阳台门窗,约束随意抛物的不良行为;物业服务企业要切实履行安全保障职责,完善监控等技防设施,加强日常宣传与巡查;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和普法宣传,共同守护好人民群众“头顶上的安全”。


头图为上海一栋高楼外安装了针对高空抛物行为的摄像头。劳动报记者 贡俊祺 摄影


摄 影:贡俊祺,包璐影
责任编辑:王迪
劳动观察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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