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观点丨应尽快补齐法律短板

来源:劳动观察 作者:李成溪,李佳敏 发布时间:2020-08-12 13:40

摘要: 维权难的本质是从业者劳权的系统性缺失。

华东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师、劳动法专家、市总工会法律顾问邱婕接受采访时认为,“新就业形态”是今年“两会”中习主席提出的新概念,有别于传统的就业方式、就业格局,由固定岗位、单一岗位、定时定点劳动的就业形态,变为灵活工作、身兼数职、随时随地工作。但在顺势而为拥抱“新就业形态”的同时,有关部门也应该及时补齐法律短板。小林四处碰壁,投诉无门的情况,就反映了当前“新就业形态”群体的窘境。我国的就业发展与劳动政策间的鸿沟正在加剧。在数字经济领域,我国已处于全球领先,新就业形态急速增加。但与此同时,制度建设进展缓慢。目前,人社部已经把数据标注员、互联网营销师等列入国家职业分类大典。也就是说网络主播、在线教育老师等都是国家认可的职业,但从去年开始本报做的系列报道可以看出,不少新就业形态的从业者都面临着与小林类似的维权难。


维权难的本质是从业者劳权的系统性缺失。如果小林与北风网建立了劳动关系,则所谓1980元 “平台入驻费”无疑违反《劳动合同法》,劳动监察必须受理。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意见》,既明确了支持发展新就业形态的态度,也明确了维护劳动保障权益的目标。“明确互联网平台企业在劳动者权益保护方面的责任,引导互联网平台企业、关联企业与劳动者协商确定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职业安全保障等事项”,呼吁相关部门尽快出台相关平台就业劳动保障政策。


责任编辑:王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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