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民每天乘坐电梯1.3亿次,杨浦公益检察关注电梯安全

来源:劳动观察 作者:陈烺 发布时间:2020-09-19 17:22

摘要: 杨浦区现有电梯10920台,其中住宅电梯5000台,老旧电梯近2500台。

截止今年上半年,上海电梯数量达26.8万台,连续十多年居全球首位;上海市民每天乘坐电梯的次数,粗略估算要达到1.3亿次;未来四年,上海约有1/4电梯将成为15年以上的老旧电梯……小小的电梯关乎社会公共利益。9月18日,一场“住宅小区电梯安全与公益检察”研讨会在杨浦区检察院举行。


各方专家、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市区两级人大代表以及基层行政部门的代表参加了会议。


城市公共安全是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的重点,电梯的安全管理自然也不能例外。


目前关于电梯安全的法律及配套机制尚有待完善。虽然在国家层面,有特种设备安全法和特种设备安全检查条例,从市级层面讲,上海市有电梯安全管理办法,但相对而言,都仅仅是一些原则性的规定和要求,目前尚没有相关配套制度明确电梯的报废期限,以及其设计使用年限或者次数。



同时,地方规章规定,对于老旧电梯的使用管理单位和维保单位应当按照电梯运行的实际状况,增加维保频次以及维保的项目,但如何增加却没有进一步的细化。


杨浦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侯倩倩透露,检察机关在工作中曾发现,维保单位没有按照规定进行日常维修保养,事后发现当时所做的检测报告实际上是自己自行补填的信息,以此掩盖并没有按期维保的情况。


事实上,在电梯的日常维护管理中心,经常存在的共性问题是,电梯安全公众参与度不够,轿厢里没有张贴应急救援电话号码和使用的登记标志、安全使用说明等;


电梯日常安全监管的职责落实不到位,没有按照规定建立电梯安全的技术档案,巡视工作形式化;


在监管方法上存在信息孤岛的情况,电梯监管的相关数据没有形成信息化管理。


与会者一致表示,从生产使用管理、维护保养、检验认定等方面看,住宅电梯的治理涉及到厂商、物业、业委会、业主使用方以及政府监管部门等多个方面,各自的职责需要在地方条例中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只有各方主体共同参与,多元共治,才能真正实现电梯安全管理,让公共安全能够得到保障。


责任编辑:包璐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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