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家政服务条例(草案)》12月19日经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将于2020年5月1日颁布实施。据悉,全市统一的家政服务管理平台将同步上线,实现对全市家政行业的信用监管。
据市商务委副主任申卫华介绍,市商务部门将负责建设全市统一的家政服务管理平台,并提供公共服务。记者了解到,家政服务管理平台将具备三大功能。一是信息归集功能,主要归集家政服务人员和服务机构的基本信息、信用信息和服务信息。二是行业监管功能。建立家政行业信息库,通过信息比对,查验机构和人员信息的真实性,开展信用评价和服务,实行信用激励与约束,实现信用监管。三是公共服务功能。主要收集、汇总和发布家政服务业的政策、行业动态信息;为家政服务机构和服务人员提供内部管理服务和培训、信息查询等公共资源服务;为公众提供家政行业的相关信息查询服务。与此同时,该平台还将与与本市“一网通办”平台等实现互联互通。
申卫华表示,目前,该平台正在立项推进中。市商务委将逐步完善功能模块,加快推进平台的开发建设,确保平台及时上线,实现对全市家政行业的信用监管。
据悉,《家政条例》明确要求家政服务机构应该及时将企业信息及其家政服务人员的信息,在家政服务管理平台上备案,并发放家政上门服务证。
申卫华透露,近年来,本市以市政府实事项目的方式,加强持证上门服务培训工作,探索推进家政服务机构备案、人员备案、持证上门服务和信用评价等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截至目前,本市已有147家企业、11万名家政服务人员实现持证上门服务,基本涵盖了规模品牌家政企业。下一步,市商务委将继续加大持证上门服务的推进力度,重点依托家政服务管理平台,充分运用守法激励和违法惩戒的双向杠杆,力争3至5年实现全市家政行业持证上门的全覆盖。
《家政条例》还明确要求,由市商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牵头制定《家政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家政服务管理平台信息采集和查询管理办法》、《家政服务管理平台信息备案及上门服务证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
下一步,上海就将对已有的《家政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进行修订完善,细化家政服务机构和人员信息备案的具体要素、流程等制度,为扎实推进机构备案、人员备案、持证上门等提供支撑,为地方立法的全面贯彻实施做好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