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12日,上海海事法院通报了服务保障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工作情况。数据显示,五年来,上海海事法院共受理涉自贸区海事海商案件1425件,案件增速总体低于非自贸区案件。
2015—2019年,上海海事法院共受理涉自贸区海事海商案件1425件,占同期受理案件数的4%-6%。涉自贸区案件增速总体低于非自贸区案件,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自贸区航运建设在行政监管、营商环境、发展质量等方面优于市场一般水平。
海上货运代理合同和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是最主要的案件类型,占全部涉自贸区案件的73.35%。此外,航运金融合同、物流电商平台、邮轮经营活动、仲裁司法审查等案件虽然占比较小,但呈现出逐步增长趋势。
据介绍,上海海事法院积极探索符合自贸区发展要求的审判机制和方法,先后建立了具有海事特点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海事诉讼代理概括性授权司法认可机制、制订推广“合同约定送达地址示范条款”、完善国际规则和外国法查明与适用机制、搭建海事审判专业技术调查体系等,支持保障自贸区深化制度创新要求。
今天,海事法院还发布了十个具有行业代表性和裁判参考价值的海事海商案例,主要从支持自贸区扩大对外投资、跨境贸易与担保、邮轮经济等产业发展,聚焦负面清单管理、通关便利化、鼓励和促进仲裁政策、尊重国际通行做法和意思自治等方面,展现海事法院服务保障自贸区建设的司法理念,帮助社会各界更好理解自贸区相关政策,规范和引导航运市场主体行为,优化自贸区营商环境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