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居民垃圾分类达标率提高到90%以上,今年年底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

来源:劳动观察 作者:郭娜 发布时间:2020-07-02 11:37

摘要: 上海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本市推进垃圾分类减量工作进展成效和下一步工作重点。

7月2日上午,上海市人民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市绿化市容局、市商务委等多部门介绍一年来市垃圾分类减量工作。目前,上海垃圾分类工作步入法治化、常态化、规范化轨道。


居民区分类达标率从15%提升到90%以上


据上海市绿化市容局局长邓建平介绍,一年来,垃圾分类微信查询平台提供服务2946万余次。据今年上半年垃圾分类实效测评结果显示,居民区分类达标率从《条例》施行前的15%提高到90%以上,单位分类达标率达到90%。大多数居民已养成自觉分类习惯。


“垃圾分类实效显著提升。” 邓建平表示,今年6月份,全市生活垃圾清运总量96.86万余吨,与去年同期相比,四分类垃圾实现“三增一减”目标:可回收物回收量6813.7吨/日、增长71.1%,有害垃圾分出量3.3吨/日、增长11.2倍,湿垃圾分出量9632.1吨/日、增长38.5%,干垃圾处置量15518.2吨/日、下降19.8%。


目前,上海全程分类体系已经基本建成。据了解,已经完成2.1万余个分类投放点规范化改造,道路废物箱设置数量优化调整至4.1万余个;累计配置湿垃圾车1537辆、干垃圾车3077辆、有害垃圾车99辆、可回收物回收车239辆;建成可回收物回收服务点1.5万余个、中转站201个、集散场10个;“十三五”规划确定的15座生活垃圾处置设施项目全部开工,干垃圾焚烧和湿垃圾处置总能力达到24350吨/日。


此外,邓建平介绍,配套制度规范日趋完善。比如,本市发布《贯彻〈条例〉推进全程分类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及44件《条例》配套文件,包括宾馆、餐饮服务单位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生活用品和餐具用品目录,生活垃圾总量控制办法、湿垃圾农业资源化利用标准等。


一年责令当事人整改3.8万余起


据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严永康介绍,近一年来,全市共出动城管执法人员32.8万余人次,开展执法检查15.2万余次,共检查投放环节居住小区、大型商场、小店小铺、高等院校、医疗机构、旅游景点、交通枢纽等各类单位29.9万余家次,检查生活垃圾收集、运输环节单位2969家次;共检查大型中转和末端处置企业306家次。检查个人97097人次。共教育劝阻相对人59856起,责令当事人整改38739起,其中责令单位整改29425起,责令个人整改9314起。


下阶段,将进一步提高全覆盖检查的针对性。


在分类投放环节,将对1.3万余个住宅小区实施全覆盖检查,同时紧盯问题高发的老旧小区、重点攻克小区居民在定时、延时、误时投放点周边随意乱扔垃圾、高等院校容器标识不清、集贸市场混合驳运、医疗卫生机构混合投放、交通枢纽容器规范设置等突出问题。


在分类收运环节重点整治230家生活垃圾收运企业混装混运、遗撒滴漏等问题;强化对末端处置环节10家大型中转、9家末端处置企业以及可回收物体系中服务点、中转站、集散场的指导督促,避免出现混合压缩、混合处置现象。


据严永康介绍,下一步将依托“一网统管”平台,推进“智慧城管”建设,拓展智能场景应用,建立完善垃圾分类执法对象数据库,分级分类归集分析数据。强化数据监管,对纳入在线监测系统的生活垃圾设施设备进行数据抽检,运用“非现场执法”等方式,及时固化证据,及时执法介入,提高对混装混运、公共场所垃圾混投乱扔等乱象的发现率和处置率,提升智能监管水平。


此外,他透露针对拒不履行分类义务、拒不落实分类措施的单位和阻挠调查、拒签文书、拒不整改、屡教屡犯的个人,依法从严实施处罚,情节严重的,将其信息纳入公共信用平台,实施信用惩戒。对违法情节严重、拒不整改的收运及处置企业,依法吊销生活垃圾经营服务许可证。


今年年底基本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


垃圾分类工作既是攻坚战,也是持久战,看似小事情,实则大文明。下一步,上海要重点展开哪些工作?


据介绍,上海将进一步巩固提升分类实效。坚持高标准推进垃圾分类,居住区(村)和单位分类达标率力争达到95%,示范街镇力争达到85%以上。还将完善两网融合体系。加快生活垃圾分类清运体系和生活源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两网融合”,有效推进可回收物的资源化回收。完成6000个可回收物服务点、170座中转站和10座集散场标准化审核;培育一批功能型资源化利用项目,确保低价值可回收物出路稳定,实现全覆盖回收、全品种利用、全口径统计。


在加快处置能力建设方面,新增干垃圾焚烧能力2000吨/日,干垃圾焚烧总能力达到21300吨/日,预计今年年底基本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强化政策支持引导,结合土壤污染治理和化肥减量工作,研究制定湿垃圾利用产品推广政策;全面实施低价值可回收物回收补贴政策,提高资源回收利用率。


此外,还将加强执法检查保障。持续开展日常执法检查和专项执法行动,重点围绕源头减量制度、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义务、公共场所分类投放规定执行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推动全社会形成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责任编辑:包璐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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