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区附近环境严重污染、大楼里电瓶车室内充电起火、餐厅制售醉虾醉蟹……这些违法违规现象究竟谁来管?
是市容环卫、公安、消防,还是物业、食药监?可能在市民的眼里,最多的就是这些答案。如果告诉你,检察机关也能管,是不是会非常惊讶?
是的,上述这些现象检察机关都能管,也都要管。
因为这些都是事关基本的民生问题,是公共利益受到严重侵害的现象,而检察机关代表的正是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
今年6月,《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表决通过,并于7月1日起正式施行。
《决定》将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领域进行“扩围”,在现有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领域的基础上,新增了城市公共安全、金融秩序、知识产权、个人信息安全、历史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等五大领域。
正在编制中的“十四五”规划在积极问策,集思广益,在此背景下,上海公益诉讼检察官们将肩负起回应社会和民众更多殷殷期望的重任。
贴近民生才有旺盛生命力
今年3月,宝山区检察院发现辖区内一小区邻近河道,散乱堆积的建筑垃圾中,破脸盆、旧木箱、塑料袋等各种生活废弃物混杂其中。而且河道围栏失修,垃圾紧贴河道,这样严重污染环境的状况竟存在了近20年。
检察官走访后发现,该小区是上世纪60年代,为响应政府“连家船改造,建设渔民新村,让渔民路上定居”的号召,镇捕捞大队租赁村土地自己建造,行政建制“大队”一直沿用至今,不属于村委会、居委会,河道边的垃圾是周边住户装修房屋时陆续堆积而成。
检察院向当地镇政府提出检察建议:要求履行对该小区内垃圾堆放的监督管理职责,同时积极引导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产生单位和个人履行好相应义务。
(小区邻近河道环境整治前后)
3个月后,当承办检察官胥白来到该小区“回头看”时,一位阿姨拉着她说道,“以前不知道你们检察官还能管这个,给你们点赞!”
宝山区检察院检察官胥白:
群众的呼声就是办案指令,检察公益诉讼只有贴近民生、融入大局才有更加旺盛的生命力,只有聚焦社会治理的实际问题才能不断向纵深发展。
在“十四五”期间,我们需要加强制度创新,打造业务品牌。
要完善公益诉讼观察员、专家咨询员、特邀检察官助理制度,持续培树可复制可推广的宝检品牌。
探索与相关行政机关建立人才交流锻炼、联合培训制度,提升办案专业化水平。通过建立快速检测中心、鉴定机构等手段,积极探索加强执法办案的技术支撑。
期望在数据对接中创新公益履职
今年4月,普陀区一栋商业办公住宅大厦凌晨突发火灾,起因是电瓶车室内充电。发生火灾的是一套商业用房,二房东搞起了12人的群租。此外, 大厦还有多套类似的非居住用房改为居住用房并群租。楼层消防灭火器箱空置,楼道堆物严重。
针对房屋群租、违规充电、楼道堆物三大问题,普陀区检察院办案组提出检察建议,相关行政机关接到检察建议后,不仅排查涉事楼宇的消防安全隐患,同时对辖区内9栋商业办公住宅楼均进行了全面排查。
(浦东检察院在进行检察建议“回头看”)
普陀区检察院检察官阙立群:
大量行政行为的信息数据“雪藏”在各行政部门,散落在相关处室及其人员手中,形成“信息孤岛”。
在“十四五”期间,我们期望打通各行政管理部门数据接口,建立全区数据共享平台,规范数据录入格式,明确数据共享权限,有效解决行政管理部门数据不全面,纸质化保存、无统一标准等问题。
通过统一的数据平台进行共享,才能规范数据类别、格式、特征等,避免数据资源采集的低效、重复,从粗放型向精准化发展。检察机关作为城市智慧大数据平台中的一员,并非独享数据,而应参与大数据工程实现数据共享。
同时,检察机关也需要培养既可办理公益诉讼案件又能处理信息技术的复合型人才,使办案的逻辑有效转化为数据模型。通过强化数据逻辑,大幅提高线索排查及证据分析的效率,从而真正通过大数据将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突破检察公益诉讼线索发现和分析的难点。
打造精细化管理模式
静安区一家香辣蟹餐厅、大闸蟹餐厅和烧烤餐厅等持续违法制售自行加工的醉虾醉蟹类等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对预防疾病及公共食品安全带来重大隐患。
静安区检察院向行政监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查处上述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检查并形成长效工作机制。行政监管机关接受建议并作出回复,说明已对涉案餐厅责令整改并全部立案调查,并开展食品安全双随机检查、禁止加工经营食品的专项排查。
针对醉虾醉蟹类食品时令性强、加工较隐蔽的特点,行政监管机关从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入手排摸信息,并联合静安检察院共同对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开展行政约谈,平台对涉案餐厅的相关产品均及时下架处理。
(嘉定检察官在调查洗车店违法经营问题)
静安区检察院检察官张羽:
在“十四五”期间,我们需要进一步丰富公益保护形式,牢固树立“诉前实现保护公益目的是最佳司法状态”和“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强化检察建议的执行力、整改力和监督力。
通过深入学习《民法典》“绿色原则”和损害赔偿规范体系等重要内涵,积极探索民事主体承担公益修复责任的方式和依据。始终把公共利益的保护作为唯一目标,对符合起诉标准的典型案件,扩大向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的适用。
同时,在公共卫生、城市运行安全、金融知产保护等领域,通过以往办理的酒店客房清洁监管、无许可从事医疗美容服务主体监管、非法营运网约车监管等公益诉讼案件,助推实现高水平的城市管理,打造静安特色的精细化管理模式。
公益诉讼引来历史性机遇
此次《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将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领域进行“扩围”,引人关注。
可以预见的是,上海检察公益诉讼将引来历史性的机遇。
(上海首例“洋垃圾”污染环境公益诉讼案开庭)
党的十九大代表、全国模范检察官、浦东新区检察院检察官施净岚:
事实上,在《决定》出台之前,上海检察公益诉讼长期面临的一大难题是:缺乏系统性架构。
相关法律规定散见于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环境保护法、英烈保护法等法律中,公益诉讼长期局限于“4+1”领域,即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英雄烈士保护。一旦公益诉讼的案件范围超出这五大类,起诉者在实践中就会面临难以界定的难题。
如今,《决定》授权检察机关在优秀历史保护建筑、城市公共安全、传染病防治、金融证券、知识产权、个人信息保护、平等就业、消费者权益保障等领域开展探索,为健全完善立法提供实践依据。
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是检察机关做好公益诉讼的强大动力,牢牢把握促进“公益保护、社会治理、依法行政”这三大目标,相信一定能为实现人民群众高质量发展、打造高品质生活做出检察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