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者无力赔偿,被撞重伤阿婆怎么办?静安检察院司法救助送上救命钱

来源:劳动观察 作者:陈烺 发布时间:2020-09-17 17:26

摘要: 白皮书透露,司法救助案件中的当事人主要为故意伤害等侵犯人身权利案件中的被害人。

68岁的杨阿婆被醉酒司机无端撞成重伤,花费医疗费71万余元。静安检察官发现司法救助线索后,了解到肇事者无实际赔偿能力,立即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国家司法救助决定,帮助杨阿婆度过了当时已无力支付ICU治疗费用的难关。


9月16日,静安区检察院发布《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白皮书》,通报了2018年至2020年8月期间该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情况,并公布了这起典型案例。


2018年10月13日,张某醉酒后驾驶小型普通客车,撞倒了正常行走的杨阿婆,致杨阿婆颅脑损伤,构成重伤。


张某负道路交通事故全部责任,杨阿婆无责任。2018年12月10日,静安公安分局以张某涉嫌交通肇事罪移送静安检察院审查起诉。


检察官通过案件管理系统筛选公安机关起诉意见书过程中,自行发现司法救助线索,并依职权主动介入,提前救助的案件。


控申承办人核查了原案办理情况、张某赔偿意愿及赔偿能力,了解到被告人张某系来沪务工人员,工资收入不稳定,且因张父亡故家中欠下巨额债务,无实际赔偿能力。


救助申请人杨阿婆当时在医院ICU重症监护室接受治疗,已花费71万余元,其中30万为家庭养老积蓄,40万为借款,且未获其他社会补偿,正面临无法支付医疗费用的困境。


于是,静安检察院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国家司法救助决定,给予杨阿婆一次性经济救助金。


此外,检察官还联系杨阿婆居委会,居委会在政策许可范围内也给予其一定救助。同时,为帮助救助申请人家属纾解心结,缓解社会矛盾,检察官特邀律师、居委会干部等第三方人士参与公开答复。


这是一起司法救助从“被动”到“主动”、“坐等送案”到“上门问案”转变的典型案例。


2018年至2020年8月,静安区检察院共办结国家司法救助案件30件,共计发放救助金额人民币41万余元,从案件数量和救助金额来看,呈现出逐年上升趋势。


责任编辑:胡玉荣
劳动观察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收藏

相关新闻

青浦检察干警驰援疾控流调,在这个...

社区即将封控前,独居失智老人突然...

危险,男童3楼坠落身陷高压电线!...

首页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