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厉打击“暴力开票”涉税案件全链条,审慎处理涉案民营企业。2月4日,虹口检察院发布了涉税案件的典型案例。
该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曹婧介绍,涉税类案件有三个主要特点:
一是案件罪名集中、案件数量逐年上升。罪名主要集中在虚开发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从案件数量来看,2020年虚开发票罪受案人数比2019年同比上升28.6%,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受案人数比2019年同比上升105.9%。
二是开票端呈现团伙性特征。2018年至今,虹口检察院依法处理专业开票团伙、利用空壳公司开票的7件39人,涉及税款近10亿元。
曹婧告诉记者,利用空壳公司“暴力开票”的案件,一般涉案人员众多,涉案金额特别巨大,并延伸出集非法获取公民信息、破解工商、税务认证系统、代注册公司、代领发票于一体的犯罪产业链。
所谓“暴力开票”,是指通过设立空壳公司,大量虚开发票,同时利用营改增后过路过桥费可以作为增值税其他抵扣凭证自行填列申报进项,从而无须缴增值税。
如办理的李某某、朱某某等4件18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发票窝、串案,涉案团伙组织架构紧密,分工明确,短短半年内虚开发票价税合计超3亿元。
三是受票端呈现规模性特征。“暴力开票”团伙屡禁不止,是由于受票端对发票的需求量巨大,而且由于受票单位众多,很大一部分受票单位虽已涉嫌犯罪但未被及时查处。
虹口区检察院在全力打击“暴力开票”涉税案件的同时,针对涉民营企业发票类案件增多的情况,为确定案件不捕、不诉的适用范围、原则、标准和程序,制定出台“规范指引”,从制度上明确对初犯、偶犯且主观恶性不大、犯罪后果较小的民营企业及企业主,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可以不起诉;从法理上明确涉税案件“真实业务”的认定标准,对于因实际业务发生方无法开票而让开票人虚开,且没有偷逃税款目的的虚受单位,不认定系构成犯罪。
据统计,该院在2020年办理的涉税案件中,不批准逮捕2人,不起诉18人,对14件17人建议适用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