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十年禁渔”,沪苏浙皖检察机关合力下好“一盘棋”

来源:劳动观察 作者:陈烺 发布时间:2021-04-01 17:46

摘要: 上海检察机关针对当前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手段隐蔽,形成地下产业链的新动向,以“零容忍”态度坚决严惩。

持续深化一体化理念和“共同体”意识,有序协同和整体联动推进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系统治理。3月31日,沪苏浙皖检察机关联合召开“凝聚检察合力 护航长江禁捕”新闻发布会。


长江“十年禁渔”是党中央保护长江母亲河和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为全局计、为子孙谋,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重要决策。


2020年以来,沪苏浙皖检察机关发挥“四大检察”职能作用,坚持惩治犯罪与修复生态并重,全面履职与专项攻坚相结合,纠正违法与源头治理相统一,联合开展了环太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三年专项行动、长江“十年禁渔”专项行动,聚焦淀山湖、太浦河等重点跨界河湖开展联合巡航、联保共治,推进流域“河湖长+检察长”制度全覆盖。


据悉,截至2021年2月,四地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案件104件170人,提起公诉1958件3283人。


同时,四地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从严惩处有组织、经常性或产业链式的危害水生生物资源犯罪,重点惩处使用“电毒炸”等禁用工具或禁用方法的非法捕捞行为,对于以渔为生、偶尔犯罪等犯罪情节较轻的非法捕捞行为,依法从宽处理。


依法充分履行公益诉讼,是四地检察机关发挥检察职能的另一个重要方面。


四地共立案非法捕捞类公益诉讼案件1121件,履行诉前程序999件,起诉340件。


特别是依托长三角区域检察协作机制,高质量办理跨域案件,有效促进江豚、中华鲟等濒危物种栖息水体修复,维护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在2020年12月最高检发布的第三批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典型案例中,四地检察机关共有7件案例入选。


责任编辑:包璐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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