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笑气”、“老爷车”成为新的走私犯罪对象。日前,上海市检察院第三分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办理走私犯罪案件检察工作报告(2020)并公布了一批走私犯罪典型案例。
据介绍,在三分院2020年办理的走私犯罪案件中,单位犯罪45件,同比上升25%,涉案单位多为民营企业。重大有影响的系列走私犯罪案件同比上升33.33%。偷逃应缴税额在1亿元以上的案件共4件,法定刑在有期徒刑十年以上的走私犯罪案件共计32件88人/单位,占比18.18%。
从走私犯罪案件的现状及趋势看,犯罪对象呈多元化、拼装化趋势,“笑气”、“老爷车”等货物成为新的走私犯罪对象。
2020年,成品油、白糖依旧是主要走私犯罪对象,但已呈现明显下降趋势,走私冻品、煤炭、海砂等国家禁止进出口货物案件呈上升趋势。
此外,还出现了走私“笑气”、集成电路、“老爷车”、出口茅台酒、香烟、电子烟等新类型犯罪对象。在走私形式上,与往年走私单品种货物不同的是,2020年查获的走私货物更多地体现出了冷冻肉制品、固体废物、普通货物等多品种货物拼船、拼柜、混装的现象。
同时,逃避自贸区、保税区海关监管的案件数量较多。涉自贸区案件呈现出单位犯罪为主、团伙作案、数额巨大的特点,作案手法主要表现为:将未向海关如实申报核销的保税货物夹藏在已申报的货物中偷运出区,也即“少报多出”。
三分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多单位、多环节共同犯罪的涉跨境电商走私案件增多。该类涉跨境电商走私案件的主要作案手法是国内货主与跨境电商平台相勾结,以伪报贸易方式、骗取优惠税率的方式走私货物入境。与一般走私案件中犯罪主体主要为货主、报关单位不同,涉跨境电商走私案件需要货主、揽货人、电商平台等多环节的分工配合,均系多单位、多人的共同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