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搭建“跑分”窝点,召集“跑分”人员,收集银行卡,成为犯罪分子洗钱渠道。近日,黄浦区检察院对一批从事“跑分”业务的数名被告人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提起公诉。
上海大学生小刘,在2021年3月7日收到一条网贷广告短信,手头有些紧的他点击了广告中的链接,下载了一个名为“度分期”的APP,在APP内签完所谓的合同之后,一名自称客服的人员与他联系,称需要提供银行存款截图以及收到的验证码。
小刘操作后,发现银行账户内被转走5200元,但很快对方又将钱款原路退回。客服又提出要将流水提高50%,需要小刘转账13000元到对方账户。
最后小刘分五次将钱款打至三个银行账户,但客服告知他申请贷款失败,当客服提出要额外再转13000元,小刘意识到自己被骗了。
小刘打款的三个银行账户,有一个属于卞某,恰巧的是两天后,另一名被害大学生小田为了赚点外快做网络刷单兼职时被诈骗4992元,其中有2500元也是转入了卞某的账户。
作案工具
多起诈骗警情牵出一个“跑分”窝点。
顺着线索调查,警方查获了一个专为犯罪分子的非法收入进行“跑分”的窝点。
该窝点共有6名人员,由被告人谭某和路某先后招揽卞某、王某、霍某、崔某开展跑分业务。
所谓“跑分”,就是通过银行账户或第三方支付账户,有偿帮助不法分子转移涉赌、涉诈等非法所得,也就是俗称的“黑金”。
当他们接到转账指令,便根据指令使用对应的银行卡和u盾进行转账,每天结算流水,并上报给上家。转账的收款银行卡账户大都是来自于这些被告人的亲朋好友。
作案工具
据悉,组织者谭某也不是无师自通,到案后他交代起初是经朋友介绍远赴外省参与“跑分”业务培训,对方称跑分一笔有千分之1.5的收入,加入的门槛是5万押金或者提供几张手机卡和银行卡。谭某在利益的驱使下提供了自己的几张银行卡,将习得的“跑分”业务带回了老家。
几名被告均供述称明知钱款是上游来历不明的犯罪所得而予以“跑分”转移。根据《刑法》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生产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式掩饰、隐瞒的,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在讯问过程中,他们都表示曾经听说过也了解过警方的“断卡行动”“反电信网络诈骗”等宣传,能够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也在转账时也碰上多张银行卡被公安机关冻结和银行止付的情况,但仍侥幸心理作祟、为了一点蝇头小利铤而走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