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将于10月27日至28日举行

来源:劳动观察 作者:叶佳琦 发布时间:2021-10-18 15:34

摘要: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泽洲、蔡威、肖贵玉、莫负春,常委会秘书长赵卫星出席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10月18日上午举行第八十四次主任会议,决定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10月27日至28日举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蒋卓庆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关于《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草案)》《上海市数据条例(草案)》《上海市档案条例(修订草案)》《上海市黄浦江苏州河滨水公共空间条例(草案)》《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修订草案)》《上海市浦东新区城市管理领域非现场执法规定(草案)》《上海市浦东新区建立高水平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若干规定(草案)》等的审议结果的报告,决定将相关法规草案提请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听取了关于《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修正案(草案)》《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本市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草案)》等的说明,关于《上海市促进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规定(修订草案)》审议意见的报告,市高院关于加强商事审判依法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情况的报告的说明,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本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有关情况的汇报,决定将相关法规草案和报告等提请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听取了有关人事任免案的说明,决定将相关人事任免案提请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表决。会议还听取了关于市政府有关复函的评价意见等。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泽洲、蔡威、肖贵玉、莫负春,常委会秘书长赵卫星出席会议。


责任编辑:胡玉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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