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中国医师节前夕,上海市儿童医院的宋医生拿到一份“沉甸甸”的聘书,从此有了新身份——“强制报告联络员”。8月17日,普陀区检察院召开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新闻发布会,介绍了该院聘任全市首批“强制报告联络员”的制度情况。
一个让人心疼的孩子
2021年,普陀检察院办理了一起令人心痛的案件,有医生报案称,一名3岁幼童死因可疑。后经鉴定,其母亲陈某系限制行为能力人。
在办案中检察官了解到,陈某独自一人在家抚养孩子,且有异常养育行为。面对这样的局面,有关单位尽量提供了物质上的帮助,但他们并不知道,该情况应尽快向相关部门报告并请求援助。
2021年3月1日,普陀检察院对陈某提起公诉,其因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判刑。同时,对有关单位未履行强制报告职责的情况制发了检察建议并召开公开宣告会。该案入选最高检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追责典型案例。
强制报告升为国家法律规定
2020年5月,国家监委、最高检、教育部、公安部等9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强制报告制度被2021年6月修订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吸收,已上升为国家法律规定。根据规定,国家机关、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受到侵害、疑似受到侵害或者面临其他危险情形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报告。
对此,普陀区检察院召开专题推进会,与区妇联、区卫健委等九部门联合签发《普陀区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实施细则》,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24名医生受聘成为“联络员”
8月15日,普陀区医疗机构强制报告联络员聘任仪式召开,24名来自辖区内各综合性医院、专科医院、社区卫生中心等医疗机构的医生,受聘成为全市首批医生“强制报告联络员”,负责本单位强制报告事宜的协调处置、沟通联络、宣传培训。
聘任仪式上,普陀检察院与区卫健委还联合下发关于《医疗机构加强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的工作提示》,从报告事项、报告流程、注意事项、报告责任、联络员设置等五个方面进行重点提示。
普陀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强制报告不仅可以在孩子受到伤害后发挥作用,更可以将关口前置。检察官借助法治进校园、进社区、进医院等活动,通过开展专项培训、召开推进会、联合下发工作提示等方式,向学校教师、街道居委、医疗机构、宾馆酒店等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重点人员开展强制报告培训,确保重点人群对强制报告内容应知尽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