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专章助推打造崇明世界级生态岛,《上海市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表决通过

来源:劳动观察 作者:叶佳琦 发布时间:2022-08-27 15:05

摘要: 乡村振兴,集体经济是支撑。

8月27日,《上海市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经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条例》明确: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上海遵循乡村振兴战略“五个原则”,推进“三园”建设,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同时,增设“农村集体经济”和“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两章,推动农村集体经济转型升级及生态岛建设。


据介绍,《条例》明确了乡村振兴战略总体要求,提出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国家粮食安全战略,提高粮食供给和保障能力,建立农民收入稳定增长机制,促进共同富裕,并支持沪、苏、浙毗邻地区深化合作。


为构建城乡融合发展新格局,《条例》规定整体谋划城乡发展,加强乡村公共基础设施规划和建设,强化义务教育、医疗卫生均衡发展和优质资源倾斜。《条例》明确,健全城乡一体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完善扶持政策,统筹推进农村劳动力就业,提高农村社会保障水平,支持农村养老事业发展。


《条例》还提出推动乡村数字化转型,提高农业科技、乡村公共服务数字化水平,构建乡村社区生活圈,提升乡村生活品质的一些具体措施,包括: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推进农民相对集中居住,并在选址布局、用地规模上予以保障;加大公共文化供给,保护、传承农耕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等。


在保障机制方面,《条例》明确财政投入优先保障乡村振兴,设立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加大转移支付力度,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给予优先支持。支持建立乡村振兴基金,完善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创新惠农金融产品和服务,建立多层次农业保险体系。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完善农村新增建设用地保障机制,加强乡村产业和设施农业用地保障,并明确按照国家统一部署,依法有序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严格宅基地管理,保障农民宅基地合法权益,允许符合规定的宅基地上房屋登记作为市场主体的经营场所。


乡村振兴,集体经济是支撑。这一次,《条例》设专章,从三个方面作出引导和规范:一是建立完善多元投入、收益分配、流转交易等扶持机制,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营和发展壮大;二是统筹各类资源要素,结合积累程度、资源禀赋,创新发展模式,提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造血功能;三是鼓励多种形式盘活利用集体资源资产,推动农村集体经济转型升级。


《条例》还设专章,助推乡村振兴视野下的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包括:支持崇明岛打造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和世界级休闲旅游度假岛;坚持生态保护优先,科学规划崇明岛生态保护空间和经济社会发展空间,统筹优化设定生态保护指标,建立生态系统碳汇监测评估体系和一体化生态环境监测网络,支持崇明开展碳达峰碳中和示范试点;以及:支持乡村振兴重大生态产业项目优先布局崇明生态岛,发展特色产业和种源产业;建立并完善多元化投入机制。


责任编辑:王卫朋
劳动观察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收藏

相关新闻

11个重大项目签约,总投资近55...

酒后找来朋友代驾,快到家时“手痒...

崇明百余艘渔船扬帆出海,大量新鲜...

首页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