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年,包括上海在内的全国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的目标任务已全面完成,但在本市仍有一定数量的低收入职工群体,他们收入水平偏低、收入增长速度缓慢、就业能力偏弱、生活负担较重、家庭抗风险能力较差等问题,部分职工因病、意外致困,职工相对贫困的问题还将长期存在。
“对低收入职工群体实行早发现、早介入、早研判、早干预。”今年两会期间,来自总工会界别的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殷红霞、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工会(市纺织工会)主席黄勤等委员提交了一份《关于进一步加强低收入职工群体权益保障的建议》,建议从收入倾斜增长、就业技能援助、医疗住房保障等全链条全领域帮扶,加强低收入职工群体的权益保障。
“最低工资标准偏低,仅为社平工资的28%,与国际通行的40%-60%标准差距较大,最低工资增速调整幅度低于社平工资年均10%和低保标准年均7%的增幅。”殷红霞、黄勤等在提案中提到,最低工资标准偏低、增速慢,已经与社平工资拉开差距,从2017年的3倍扩大到2021年的近4倍。近5年中,2019、2022年未调整,其余年份的调整幅度也仅在2%-4%,低于社平工资年均10%和低保标准年均7%的增幅。
因此,他们建议,可以确立合理的最低工资标准目标线及定期调整机制,确保其调整幅度不低于社平工资增幅水平,逐步缩小与社平工资的差距。在上市公司中,推动探索一线职工收入保障办法,确保一线职工收入高于最低工资标准或行业标准一定比例,增长速度不低于企业平均水平和经营管理者。
经过调研后发现,在行业方面,技术服务业、商贸流通业收入差距较大;在所有制方面,国有企业中收入差距较大;在增长速度方面,民营企业、制造业、商贸服务业中收入增幅差距较大。这些企业内部收入差距可能进一步扩大。
对此,殷红霞、黄勤等建议,广泛开展国企低收入职工监测,实施低收入职工收入倾斜增长。通过有效监测,掌握低收入职工岗位分布、人数、收入水平和增长速度等情况,督促企业有针对性地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确保低收入职工收入增速不低于企业平均水平和经营管理者。
低收入职工群体普遍面临技能偏低、收入增长动力不足和住房开支较大、医疗费致困等问题。为了做好“开源”和“节流”两方面,提案中提到,加强就业援助、技能培训工作。将低收入职工家庭未就业配偶、大学生子女列为就业援助重点群体,优先给予就业援助,优先纳入本市技能培训补贴范围。同时,加大住房、医疗等保障政策力度,缓解低收入职工住房、医疗困难。以低收入职工家庭为重点,进一步降低住房保障政策门槛,提高保障待遇标准,加大保障性住房供给。建立健全因病致贫预警机制,对医疗费用较高的低收入职工实现早预警、早发现、早帮扶,动态提高医疗救助标准。
此外,低收入职工群体中多为劳务派遣工和外包职工,其中商贸流通/商业服务业中的收入水平(5-6万元/年)较低,不足本市社平工资(13.6万元/年)的一半,其增速(4%-5%)也慢于本市平均水平(10%)。对此,提案建议开展劳务派遣外包监督执法,加强劳动保障监督执法,严肃查处违法超额使用劳务派遣工、“假外包真派遣”等违法用工行为,控制非劳动合同制职工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