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来,许多读书类平台为推广产品会向用户发放追书券,给用户“尝鲜”。然而,却有不法分子利用计算机脚本注册上万个账号领取平台追书券再出售,从而非法获利。日前,由闵行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刘某某诈骗案开庭审理,被告人刘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
刘某某平日喜欢在网上看小说。2020年2月,刘某某偶然看到有人在网上售卖知名读书平台追书神器的追书券,购买并使用后便起了歪心思,想通过追书券赚钱。
随后,刘某某得知,这些追书券是在追书神器平台老版本中通过系统安全迭代上的弱点领取的,而追书神器平台以往所有老版本都可以在某应用商城下载。手动领取到多张面值不等的追书券后,为了“提高效率”,刘某某又找网友制作了三款可以自动领券的软件。
没过多久,刘某某注册了一家网店,以比官方充值书币低很多的价格专门售卖追书券。为了获取好评积攒店铺人气,刘某某还推出买一送一活动。另外,刘某某又注册购买了一万多个虚拟手机号码刷取追书券,并将其售卖。
2021年8月,追书神器平台系统维护工作人员在定期核查中发现,本来早已结束的推广活动后台服务接口,频繁出现赠送追书券的异常数据指令,且数量巨大。经核查后,被害单位发现某网店多次、大量盗刷其计算机系统中存储、处理的数据,将大量追书券售卖给他人,综合评估已造成被害单位各项经济损失近百万元。截至案发,刘某某通过多家网店大肆盗刷贩卖追书券,非法获利共计13万余元。
到案后,刘某某交代,由于某宝禁止交易账号,所以网店是通过发送网址和兑换码的形式,来向客户提供账号。
闵行检察院认为,被告人刘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涉嫌诈骗罪。鉴于被告人刘某某自愿认罪认罚,退赔被害单位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最终被判处上述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