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非机动车闯红灯与机动车相撞酿成交通事故,非机动车一方都属于“弱势群体”?所需承担责任一定较小?4月21日,上海交警部门公布了几起典型的交通案例,事实表明,交通法规面前没有“为所欲为的弱势群体”。
据上海交警部门介绍,自2022年以来,上海全市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非机动车和机动车之间发生的事故中,非机动车承担同等以上(含)责任的占比近60%。2022年以来,上海非机动车和机动车之间发生的亡人事故中,非机动车承担同等以上(含)责任的占比近65%。亡人事故中,由于非机动车闯红灯引发的事故占比近1/4,造成128名非机动车驾驶人、乘车人死亡。
2023年1月3日17时许,松江区新车公路三浜路,一辆小轿车沿新车公路由北向南行驶至路口时,恰逢一辆电动自行车沿三浜路闯红灯由西向东进入该路口,两车相撞,致使电动自行车驾驶人黄某某倒地轻微伤。松江交警认定,非机动车驾驶人黄某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2023年1月25日凌晨3时许,徐汇区中山南二路宛平南路,一辆小轿车沿中山南二路由东向西至宛平南路右转时,适逢一辆与同向驶来的电动自行车闯红灯左转,两车相撞致使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张某某受伤。徐汇交警认定,非机动车驾驶人张某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视频:4起典型非机动车闯红灯案例
2023年2月12日11时许,浦东新区康新公路秀沿路,一辆电动自行车闯红灯沿康新公路由北向南进入路口,恰遇一辆小轿车沿秀沿路由西向北左转进入路口,两车相撞,造成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薛某某受伤。浦东交警认定,非机动车驾驶人薛某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2023年3月4日19时许,浦东新区申江南路蓝靛路,杨某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沿申江南路辅道由南向北行驶至申江南路,遇红灯时进入路口,适逢一辆小轿车沿蓝靛路由东向西绿灯通过路口,两车发生碰撞,造成杨某某受伤。浦东交警认定,非机动车驾驶人杨某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据交警部门介绍,以上4起事故,都是非机动车闯红灯所引发的,并且机动车一方都是在履行了观察义务、采取了必要措施后仍然难以避免事故的发生。
“不少骑车的市民总觉得自己是弱势群体,出了交通事故肯定不会负主要责任。”上海交警总队事故处副处长吴皓直言,这些想法都是错误的,“交规面前,没有为所欲为的弱势群体”。
对此,交警部门提醒广大非机动车驾驶人,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切勿随意闯红灯。同时,机动车驾驶人也要谨遵道路行驶规定,警惕盲区,避免“鬼探头”行为。此外,在夜间出行时也要倍加小心,打开车灯照亮自己。
在途经路口时务必要注意减速,增强“防御性驾驶”意识。例如,通过路口或者看到路段中间的斑马线及菱形减速标志时,要提前减速观察;旁边车道有车辆停止或缓行挡住视线时,要减速行驶以防非机动车和行人穿插;车辆转弯时要降低车速,多个角度观察周边,防止非机动车和行人落入盲区发生危险。
头图为交警正在讲述非机动车闯红灯案例。劳动报记者包璐影 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