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违规停放17楼的电动自行车夜间起火,电瓶在7楼书房充电时冒烟……记者从消防部门了解到,2月26日至3月4日,短短一周时间,上海接连发生3起与电动自行车和电瓶有关的火灾,3名车主均被处以行政拘留。
停放17楼的电动自行车夜间起火
2月26日晚21时许,嘉定消防接到报警,慈竹路一小区14号楼17层楼梯间发生火情。
接到报警后,消防部门派出3辆消防车前往救援。救援人员到场后,一边用墙式消火栓、消防水带扑救火灾,一边挨家挨户敲门疏散楼内居民。
“我们到达现场时,在楼下就能看见有大量浓烟从窗外冒出。”嘉定区消防救援支队嘉北消防救援站灭火救援一班班长陈晨回忆,“到了17楼后,那辆电瓶车的电瓶还在冒烟、冒火,现场能见度非常低。”
因为楼梯间的空间非常狭小,也给救援行动带来了一定困难。所幸经消防员奋勇扑救,火灾很快被扑灭,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经消防部门现场勘验,这起火灾的过火面积约2平方米,起火电动自行车的电池为铅酸电池,电气线路有短路痕迹。
据车主李某介绍,之所以会将电动自行车停在17层楼道内,是为了方便充电。目前,因过失引发火灾,李某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3日。
电瓶在7楼书房充电时冒烟
无独有偶,3月4日凌晨,徐汇区一居民区发生火灾,造成3辆电动自行车和部分空调外机损毁。接到报警后,徐汇消防及时到场处置。
经徐汇消防部门调查,3月4日凌晨1时许,居民梁某在其租住的房屋门口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过程中引发火灾,造成现场3辆电动自行车被烧毁,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梁某因过失引起火灾行为,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
同一天晚上20时33分许,广中路某号7楼电梯厅,又发生了一起锂离子电瓶火灾。
经调查走访,3月4日晚上18时30分左右,家住701室的李某接外孙回家后,把电动自行车的锂离子电瓶拿回家充电。当晚20时30分许,外孙闻到房间内有烟味,看见放在书房充电的电瓶正冒黑烟,并伴有滋滋响声。随后,李某立即将冒烟的电瓶及充电器扔至7楼电梯厅处。不久后,电瓶着火发生爆炸。李某迅速关上房门报警。所幸消防队员及时到场处置,火灾没有进一步蔓延。目前,李某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罚款500元。
头图为起火电瓶车残骸。消防部门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