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上海市推进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条例》表决通过,将于10月1日起施行

来源:劳动观察 作者:叶佳琦 发布时间:2024-08-23 13:12

摘要: 为上海更好服务金融强国建设提供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


金融是国民经济的血脉,是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8月22日,《上海市推进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条例》经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修订通过,并将于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据悉,《条例》将推动上海在更高起点上深化金融改革开放、服务实体经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为上海更好服务金融强国建设提供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


据悉,围绕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加大对现代化产业体系的金融支持,助力培育新兴产业、未来产业,促进国际经济中心能级提升,新修订的《条例》作出以下规定:


一是推动科技金融发展,建设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和临港科技保险创新引领区,鼓励投早投小投科技。


二是推进绿色金融改革发展,建设绿色金融服务平台,培育绿色金融认证机构,协同发展金融市场和碳市场。


三是支持普惠金融发展,建立普惠金融顾问制度和融资服务中心,深化普惠金融数字化平台应用,发展供应链金融。


四是配合健全养老金融体系,加大对健康产业、养老产业、银发经济的金融支持,提高老年人等特殊群体获得金融服务的便利性、适当性和安全性。


五是建设全球金融科技中心,在沪建设金融科技基础设施、重点机构和创新平台,稳妥推进数字人民币研发和应用。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特别是防止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是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条例》强化金融监管协同,提高风险防范化解能力。如,《条例》明确:建立地方金融工作协调机制,加强与中央金融管理部门及其在沪机构的监管合作、风险研判和处置协同等;明确依托金融稳定协调联席会议机制,开展常态化风险处置,维护区域金融稳定。


《条例》还明确建设金融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和金融市场快速应对机制;建立金融突发事件应急工作体系,预防、处置金融突发事件,以及完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机制。


头图来源:图虫


责任编辑:胡玉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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