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内卷式”竞争首入政府工作报告!委员呼吁不能“杀敌一千,自损八百”

来源:劳动观察 作者:罗菁 发布时间:2025-03-06 14:29

摘要: 要告别“唯低价论”,强化压实电商平台“反内卷”的责任。

“加快建立健全基础制度规则,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打通市场准入退出、要素配置等方面制约经济循环的卡点堵点,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


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出现了关于“内卷式”竞争的表述,这一词语也引起了全国政协委员、金杜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毅的关注,他表示,要告别“唯低价论”,强化压实电商平台“反内卷”的责任。


所谓“内卷式”竞争,其中一个典型表现,就是在网络平台上,商家为了争夺市场份额和用户,不断降低价格或提供更多优惠,导致整个行业的利润空间被压缩,形成一种恶性竞争的状态。这种竞争方式不仅损害了商户的利益,也影响了平台的健康发展。


“在我们的经济社会过程中,能够看见大量的内卷式行为,比方说企业低于成本价销售。在电商平台上,部分商品价格越来越低,某种意义上出现了一些劣币驱逐良币的情况。”张毅表示,此外还有一些行业领域里面的链主企业,对于链上企业要求低价,导致这个供应链本身出现了一些问题,链主企业本身也并没有因为低价而得到收益。”


在张毅看来,“内卷式”竞争本质上就是不正当竞争,可谓是“杀敌一千,自损八百”,“相互的卷既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同时对电商的商家也是一种损害,如果大家只能低价的话,怎么有钱去投入研发,怎么能够提高质量,产品怎么能够更好迭代?”


值得注意的是,3月5日首场“部长通道”集中采访活动中,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局长罗文就指出,针对平台实施自动跟价、全网最低价规则,造成“内卷式”竞争的突出问题,将督促平台规范促销行为,保障商户自主经营权。


对此,张毅也建议,要完善以信用为基础的制度性建设,形成企业“不能卷、不愿卷、也不敢卷”的机制。同时,完善信用评级制度,将经认定的违法“内卷式”竞争纳入信用评级必要信息,并将其录入经营主体档案数据库中,与政府支持、招投标、发债、金融机构和资本市场融资等挂钩,“各方面可能都会产生影响,那么企业将来就不愿去卷,整个社会的竞争正循环关系就能建立起来了。”


此外,他还指出,需要进一步压实电商平台参与治理“内卷式”竞争的责任,电商平台阶段性促销合理,但长期强调低价肯定不合理,明显是为了挤占竞争对手。平台应充分应用大数据、人工智能标记等技术,通过综合分析及时发现异常问题,从而形成治理“内卷式”竞争的第一手信息基础。


头图来源:图虫


责任编辑:李蓓
劳动观察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收藏

相关新闻

在沪全国政协委员分组讨论政府工作...

人工智能讲师招聘同比增长112....

在沪全国政协委员审议常委会工作报...

首页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