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不还,男子为保房产不被拍卖竟让小姨"告自己"!检察院如何让虚假诉讼现形?

来源:劳动观察 作者:于玘珺 发布时间:2025-05-15 11:32

摘要: 虚假诉讼通常是出于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逃避债务两大目的。

已经负债累累,上海一男子为何与母亲、前妻一同唆使小姨虚构借贷关系,并将自己告上公堂?5月14日下午,宝山区检察院召开“民事虚假诉讼监督”检察开放日暨新闻发布会,介绍相关案件办理情况。


检察官介绍,2020年7月至2025年4月,该院共办理涉虚假诉讼案件83件,提请上级院抗诉18件,均获支抗;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1件,均已再审改判;发出审判程序违法和执行监督检察建议27件,均收到回复并采纳;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4件,均收到回复并采纳;移送其他检察机关或其他部门线索4件。


在这些案件中,虚假诉讼通常是出于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逃避债务两大目的。上述案件就是当事人杨某经营的公司以高额利息先后向赵某、虞某借款人民币100万元、200万元,后一直未予偿还。杨某为防止其名下房产被拍卖偿债,通过其母亲让其小姨陈某萍配合走虚假流水,并伪造相关书证,虚构陈某萍与杨某之间有300万元的借贷关系。


2018年,法院判处杨某依法归还陈某萍欠款300万元及利息后,赵某、虞某遂向检察院举报陈某萍与杨某民间借贷纠纷案涉及虚假诉讼。检察官开展了大量调查核实工作,彻查资金流向、鉴定借款协议笔迹形成时间,并与公安机关协作固定证据,直到2024年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法院最终判决撤销原审民事判决书,并判处陈某萍、陈某兰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判处周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整个过程历时6年,展现出了虚假诉讼线索发现难、调查核实难的特点。为了突破难点,宝山区检察院积极探索机制、工作方法创新。


一方面,宝山区检察院构建了内外协作机制,与上海市公安局宝山分局签订了《关于防范和打击虚假诉讼的若干意见》,对虚假诉讼高发领域中特别需要关注的案件予以明确,虚假诉讼线索的审查和移送程序等予以具体规定;与区法院就涉虚假诉讼案件办理强化沟通协作,统一办案思路,提高办案质效。


同时,宝山区检察院内部不断加强民事检察与刑事检察等部门的横向配合和上级院的沟通配合,通过畅通内部线索移送,建立虚假诉讼线索即发现、即移送快速反应机制,形成民刑通力合作的工作格局。


另一方面,宝山区检察院在个案办理基础上及时提炼虚假诉讼案件特征,树立大数据监督思维模式,挖掘虚假诉讼案件线索,推动案件办理从个案到类案、从传统案卷审查到运用大数据筛查的新型监督模式转变,扩大虚假诉讼案件监督的质量和效果。如针对民间借贷纠纷中原告以套路贷方式形成的虚假诉讼案件,通过刑事案件被告人与民事案件原告身份信息比对方式,筛查发现错误民事裁判线索33件,经审查后对26件确有错误民事裁判及时依职权开展检察监督。


头图来源:图虫

责任编辑:李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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