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你满心欢喜签下购房合同,憧憬未来新家模样时,是否想过你的房子其他人也有份?近日,宝山区检察院对一起涉及“一房多卖”的合同诈骗案提起公诉。
须某是位独居老人,多年前离婚后和前妻、儿女就几乎没有了往来,平时最大的爱好就是唱歌,在KTV里认识了很多“朋友”。2015年,须某将名下房子租给了在KTV唱歌时认识的傅某。2018年,须某被分配到了四套动迁安置房。“把房子卖掉,钱先用起来”,在和傅某商议后,须某开始了他的卖房之路。
这四套动迁安置房属于期房,虽然还未建成,但须某的定价远低于市场价,吸引到了不少买家。在中介毛某的操作下,第一套房很快就卖出——但不是卖给一个买家,而是四个!在购房合同上,傅某也作为担保人签了字。短短一个月,须某收到了100多万元的首付款。
突如其来的一大笔钱让须某昏了头,有了这样一大笔钱后,须某得退休生活明显“丰富”了起来,又是在太仓买了一套养老用房,又是频繁出入娱乐场所,还跟着傅某买起了彩票和古玩。花钱如流水的日子让须某完全忘记了他“一房多卖”的骗局终将会有“爆雷”的那一天。
约定的交房时间还没到,其中一位买家郭先生却发现已经有人入住了“自己家”。“一房多卖”败露了,但须某既没办法把房子分给四个买家,钱也被挥霍的差不多了,表示没办法还钱。郭先生向法院起诉了须某和傅某。法院判决后,须某非但没有吸取教训,为了偿还几名被害人的购房款,反而铤而走险,在傅某和毛某的介绍下,又将其他三套房也如法炮制分别卖给多个买家。
受害人刘女士2020年与须某签订了购房合同,直到2024年4月,须某仍用各种理由搪塞,拒绝交房。刘女士询问之下才知道,须某又将这套房卖给了其他人,要求须某还钱。但须某表示,自己已经没钱还了。得知须某现在正在法院诉讼阶段,刘女士甚至好心地为他请了律师,想帮他尽快解决问题。
在刘女士和律师陪同须某在家里整理相关材料时,刘女士发现除了这份陷于法院诉讼的合同外还有另外5份合同,内容一模一样,都是将刘女士在2020年购买的这套动迁房卖给不同买家。刘女士一时接受不了这么大的打击,甚至晕倒了。
经过调查,2017年至2023年期间,须某结伙涉傅某,以出售须某名下4套动迁安置房为由,通过“一房多卖”的方式先后与10余名被害人签订多份购房协议,共计出售16次,骗取被害人购房款共计人民币900余万元,其中傅某涉案金额700余万元,毛某在明知须某和傅某“一房多卖”的情况下,仍然介绍多名被害人与须某签订购房协议,骗取被害人300余万元。至案发,上述房屋均未过户给被害人。
宝山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须某、傅某、毛某结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以合同诈骗罪对其提起公诉。
检察官提醒,购房者要选择正规的、信用良好的房地产中介机构,提前了解购房的法律知识,对短期内无法变更产权的房屋和明显低于市场价的期房要谨慎购买。
头图来源:图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