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报废车”上路,吊销驾驶证+罚款+强制报废!

来源:劳动观察 作者:包璐影 发布时间:2025-05-30 13:22

摘要: 机动车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将被强制报废。


机动车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将被强制报废,但是,总有一些“马大哈”不仅没有给车年检,还不按规定依法报废,继续开着“问题车”上路,最终,面临的将是法律的严惩。5月30日,记者从宝山警方了解到,其在近日连续查处两起驾驶报废车上路违法行为,涉事驾驶员均被处以行政处罚。


5月14日上午,宝山交通管理支队机动大队接市民举报信息,称一辆已达报废标准的皖A号牌小型轿车在上海道路行驶。收到信息后,民警立即对嫌疑车辆过往行驶路线开展核查,发现该车在“五一”长假及之后的几天里出现过,并频繁往返宝山大华和张庙两地,之后便又失去了车辆的踪影。


根据这一线索,宝山交管部门初步判断,嫌疑车辆频繁出入的区域极有可能就是驾驶人工作和生活的场所。于是,交管部门立刻安排警力兵分两路对上述区域展开走访排摸。


功夫不负有心人,接报中午,警方就在大华三路真华路附近的街面上发现了嫌疑车辆的踪影。经过进一步摸排,民警很快在附近单位中抓获了车辆实际驾驶人吴某。


据吴某交代,这辆车是自己在外地购买的二手车,回沪后很少使用,以致于忘记了年检,时间一久车辆就达到了强制报废的标准。今年“五一”,吴某因搬家需要用车,便抱着侥幸心理将车辆简单维修后上路行驶,没想到交警这么快就找到了他。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事故审理大队民警还发现,吴某除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上道路行驶外,其驾驶证超分未处理的情况也已超过一年,驾驶证已处于“注销可恢复”状态,在此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应被认定为“无证驾驶”。‌


无独有偶,家住罗店的苏某近期也因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的违法行为被宝山交警查获。在案件审理时,苏某向民警坦言,车辆系其子出国前购买,儿子出国后,该车便一直没有年检,以致于车辆已经达到了强制报废的标准。由于听说车辆长期不使用容易损坏,所以苏某抱着侥幸心理,在平时出门买菜、购物等短途情况下,偶尔使用一下儿子的车辆。苏某自认为已经做得十分隐蔽,但最终还是难逃法网。


目前,吴某和苏某因实施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分别被宝山警方处以罚款2000元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两人驾驶的“报废车”也被依法收缴强制报废。同时,吴某还因实施了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被宝山警方依法行政拘留、罚款1500元。


头图为相关人员驾驶已经“报废”的车子在路上行驶。警方供图




责任编辑:王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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