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25日,由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上海金融法制研究会、上海市民营经济研究会共同主办的“《民营经济促进法》实施背景下民营经济刑事司法保护研讨会”在上海社会科学院召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民营经济促进法》于2025年5月20日正式施行。该法的颁布实施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切实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要求的重要举措,对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2025年8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的指导意见》,其中对加强产权司法保护、规范处置涉案财产、依法保护民营经济组织及其经营者人格权益等民营经济刑事司法保护工作提出了要求。
专家们建议,在处理涉及民营经济的刑事案件时,司法机关应当注重在刑事司法中做好对《民营经济促进法》的落实工作;明确区分合法财产与涉案财产,企业财产与个人财产;强化检察机关的立案监督与侦查监督职能;健全对涉企刑事案件强制措施的必要性审查制度;完善民营经济权益保护的多元救济机制;规制刑事司法中的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财物的问题。
本次研讨会聚焦民营经济的刑事司法保护问题,多位专家从司法原则、监督措施、实践路径等维度分享了关键观点。研讨会一方面明晰了民营经济司法保护的 “全链条逻辑”,尤其是“罪与非罪界定”“涉案财产区分”等实践难点的解决思路;另一方面,通过强调“治罪兼治理”“慎罚慎刑”等理念,贯彻了司法实践中“政治效果、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有机统一”的宗旨。
头图为研讨会现场。主办方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