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示范区实现行政规范性文件“一把尺”审核

来源:劳动观察 作者:李美慧 发布时间:2026-04-09 16:42

摘要: 这两项文件的出台,标志着示范区在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领域率先形成跨省域协同制度成果。


近日,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执委会联合青浦区、吴江区、嘉善县人民政府发布《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一体化操作规则(试行)》和《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指引(试行)》。


此次发布的两项文件,针对跨省域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中的标准不一、流程差异、协同不足等突出问题,通过推动操作流程和审核标准跨域衔接,着力构建“标准统一、程序衔接、管理协同”的一体化审核机制。


《操作规则》明确了示范区两区一县在制定涉及跨区域治理、共建共享等领域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时,适用统一的审核原则、审核主体、审核程序和协调机制,推动实现合法性审核在示范区层面“一把尺子”衡量。


《工作指引》从操作层面上细化审核要点,分为审核范围、审核机构、审核方法、审核材料、审核内容、审核时限、审核意见、附则八个部分,从审核范围、方法、材料、内容等关键环节,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的具体内容和标准进行了分类细化,实现审核标准的跨域统一,确保同一事项在示范区内以同一尺度运行,为一线审核人员提供清晰、可操作的业务指导。


这两项文件的出台,标志着示范区在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领域率先形成跨省域协同制度成果,有助于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制度性风险,提升区域治理法治化水平。


头图来源:图虫


责任编辑:徐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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