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省事,自作聪明更换行驶证照片!摊大事,10天拘留+5000元罚款+扣12分

来源:劳动观察 作者:包璐影 发布时间:2026-06-04 16:45

摘要: 刘某觉得“跑手续太麻烦”,心存侥幸私自替换行驶证上的车辆照片,违规使用变造证件至今。


想省事,结果摊上大事了。6月4日,记者从交管部门了解到,近日,上海公安交通管理总队车辆管理所在办理机动车业务时,查获一起使用变造行驶证的案件,车主更改车身颜色且未按规定备,擅自替换行驶证照片。目前,涉案车主已受到10天行政拘留、罚款5000元、驾驶证扣12分的处罚。


“这本行驶证上的照片,看着不太对劲。”近日,车管所窗口民警在办理机动车业务时,察觉一车辆行驶证照片存在异常。证件显示的车身颜色,与车辆原始登记档案记录的颜色明显不符,且系统内无该车车身颜色变更备案记录,民警随即判定行驶证存在变造嫌疑,依法将案件移交交管总队机动支队做进一步调查。


经查,当事人刘某早在2023年2月就将车辆全车改色。根据法规要求,车辆更改车身颜色后,需在十日内前往车管所办理变更登记,换领全新行驶证。刘某觉得“跑手续太麻烦”,心存侥幸私自替换行驶证上的车辆照片,违规使用变造证件至今。


刘某误以为仅更换一张照片无伤大雅,殊不知该行为已构成“使用变造的机动车行驶证”的违法行为。最终,交管部门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10日、罚款5000元的处罚,驾驶证12分。事后刘某后悔不已:“早知道罚这么重,当初真不该图那点省事……”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明确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不得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


行驶证等同于机动车合法身份证件,登记的车身颜色、车架号、号牌等信息具备法定效力。私自更换证件照片,等同于篡改车辆合法身份信息。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或是牵涉套牌、走私车辆等违法案件,不仅会阻碍案件查办,还极易滋生各类违法漏洞。


实际上,车辆改色备案流程十分简便,只要在改色完成后的十日内,携带车主本人身份证、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配合完成车辆查验,便可申领新行驶证。此外,加装车顶行李架、更换合规款式的散热器面罩、保险杠、轮毂(不得改动轮胎规格)等车辆改动行为,均需在三十日内到车管所完成变更备案。


交管部门提醒广大车主,务必依规办理车辆变更登记手续,这也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坚实保障。同时,备案登记也务必通过官方正规渠道办理,切勿私自变造证件心存侥幸,也切勿轻信非法中介说辞。凡是宣称“不用备案”“不用验车”“内部渠道改档案”的代办服务,100%是骗局,切莫因一时贪图省事给自己招致不必要的麻烦与经济损失。


头图为车主为省事自作聪明更换行驶证照片。交管部门供图


责任编辑:徐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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