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示范区第七批制度创新经验发布,累计64项向全国复制推广

来源:劳动观察 作者:李美慧 发布时间:2026-07-14 17:07

摘要: 近日,中央区域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示范区第七批制度创新经验。


记者从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执委会处获知,近日,中央区域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示范区第七批制度创新经验。示范区向全国复制推广的制度创新经验增至64项。


据介绍,此次发布的制度创新经验共3项。第一项是跨省域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统筹使用。为解决跨域生态环境损害案件办理、异地替代性修复、损害赔偿金分配等难点堵点,示范区两区一县人民法院、检察机关首次协同探索,构建信息互通共享、协作举措同商、难点问题共解、重大案件联办、异地司法协作、专家智库共享、社会治理同促、矛盾纠纷共解、修复路径多元、生态修复地共建的跨域司法协同新格局。


通过联合办理跨域污染案件、联合建设生态修复地、联合开展生态环境损害异地修复,推动跨省域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统筹使用,形成生态环境诉讼与损害赔偿修复有机衔接的工作机制,为生态环境共保联治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区经验”。


第二项是跨省域公共建筑项目一体化建设。为高标准打造承接重大活动的跨省域功能性公共建筑——方厅水院,全面提升跨区域项目建设效能,示范区执委会联合沪苏浙两省一市住建部门及两区一县相关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创新探索,建立了立项、审查、施工、招标、监管、验收全流程一体化建设机制,并总结提炼形成了一系列制度文件。


该项目依托示范区投资项目审批监管平台实现跨省域整体统一立项,按照统一的技术标准开展联合技术审查;通过吴江嘉善两地授权委托,由青浦区统一办理施工许可、统一开展设计勘察施工监理招标;两区一县组建跨省域联合监管工作组,统一出具质量监督报告,并依托上海 “一网通办” 联审平台完成综合竣工验收,实现“一地办证、三地互认”。


最后一项是跨省域国土空间协同治理的“一张图”场景。为落实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示范区执委会联合两省一市自然资源部门,按照“统一底图、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平台”要求,搭建跨省域国土空间治理体系。通过构建统一规划体系、建立跨域监测机制、打通数据共享链路、搭建一体化信息平台(即智慧大脑平台),破解跨省规划标准不一、数据不通、治理衔接难等难题。依托数智化场景实现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有效锚固生态本底、优化空间格局,一体化空间协同日渐增强,沪苏湖铁路、华为练秋湖研发中心、复旦大学附属妇产科医院示范区青浦分院等一批标志性项目建成投用,示范区建设形态、功能、品质全面提升。


据了解,今年下半年示范区将重点推动三方面工作,具体包括持续深化一体化制度创新和改革授权、持续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以及持续加快项目建设和功能培育。


头图来源:图虫


责任编辑:李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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