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记者从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处获知,《上海市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措施〉的行动方案》近期印发,旨在进一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促进民间投资发展。《行动方案》共三个部分15项政策举措,致力于让民间资本“有得投”“有钱投”“放心投”。
拓宽市场准入,加强项目推介
让民间资本“有得投”方面,《行动方案》提出,支持推荐民营企业参与国家审批(核准)的铁路、核电、水电、跨省跨区直流输电通道、油气管道、进口液化天然气接收和储运设施、供水等领域项目,提升民间资本在国家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参与度。引导民营企业通过参与国家重大项目拓展能源、交通领域产业布局,加强在高端能源装备研发、制造等细分领域投资。
聚焦低空基础设施、内河航运、能源等重点领域,上海各级投资主管部门在项目审批(核准)过程中,需开展民间资本参与项目建设论证,按权限审核民间资本参与情况,鼓励民间资本积极参与。鼓励民营企业进入虚拟电厂、车网互动、新型储能等领域,对民间投资项目依法依规给予支持。鼓励民营物流企业完善物流网络设施建设,参与国有企业和集体经济低效仓储资源盘活。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
不仅如此,依法依规开展算力补贴,支持民营企业租用智算资源进行大模型研发训练和应用,鼓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国有企业使用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各类经营主体建设的数据储存和算力资源。发布公共数据开放清单并动态更新,支持民营企业对特定公共数据进行深度开发与场景化利用,推广发放“算力券”“模型券”“语料券”,降低公共数据、算力、模型、语料等数字要素的使用成本等等。
同时鼓励民营企业参与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用好科技创新券政策,支持配套建设设施用户装置。积极支持民营企业牵头或参与建设医药先进制造产业技术、干细胞药物研发、精准激光系统等一批中试平台。支持国有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与民营企业共建开放重点实验室和公共研发平台,共享科技基础设施、仪器设备、科学数据和科技报告。
此外,还要持续激发民间产业投资活力、积极推动其参与城市更新、促进民间资本参与社会民生服务、严格规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以及保障民营企业平等参与政府采购。
强化多渠道资金保障,优化政策服务机制
在让民间资本“有钱投”方面,《行动方案》提出,一方面要强化政府投资支持引导,支持民营企业积极参与“两重”“两新”,支持民间投资项目申报超长期特别国债、中央预算内投资、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等,加强对民营企业指导、培训、服务。进一步完善战略性新兴产业、服务业、新基建、设备更新等各类惠企投资政策的宣介对接,依法依规对民间投资项目给予贷款贴息、融资租赁补助、投资补助等支持。
另一方面要拓展项目融资渠道。深化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持续优化市融资信用服务平台,落实好上海中小微企业信贷奖补政策,完善续贷和尽职免责等制度安排。充分发挥支农支小再贷款、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等央行政策工具引领作用,推动在沪银行对民企加大贷款投放力度等等。
在让民间资本“放心投”方面,《行动方案》提出,要加强重大项目服务保障,强化土地资源供给,优化投资促进服务机制以及畅通民间资本对接推介。
头图来源:图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