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媒体6月11日报道,为切实保护公民个人隐私安全,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决定,自2021年5月至8月,在全国范围组织开展摄像头偷窥黑产集中治理。
近年来,随着科技互联网技术的进步,网络摄像头也日益普及到千家万户。除了商家、公共场所安装摄像头用于安全监控外,不少居民也选择在家中安装摄像头便于观察家中动向。这些摄像头在给公众提供安全、便利之余,却也被部分不法分子盯上。他们利用破解、改装等手段,将这些摄像头甚至智能手机、手环改造成偷拍设备,供客户“偷窥”隐私画面并借此牟利。这种行为严重侵犯公民个人隐私,也给公众带来较大担忧和困扰。
在这种情势下,打击摄像头偷窥黑产,加强摄像头安全保护刻不容缓。
此次治理行动从信息管控、网络安全、售卖渠道、法律惩治、平台监管五个层面提出了详尽要求,要求各网络平台全面清理涉摄像头破解教学、破解工具售卖,偷拍设备改装,偷拍视频交易等相关违法有害信息,并要求摄像头生产平台强化云平台网络安全防护。
此前,有媒体报道,各种摄像头破解方法在网上被公开售卖。记者尝试购买后,发现只要下载相关APP,并输入卖家提供的账号密码,就可轻松获取他人摄像头的监控画面,有的甚至能实现“上下左右”角度调节功能。
部分原因正是源于摄像头生产企业安全意识不严,未在用户身份确认和密码保护层面加强防护,而给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机。虽然2018年11月首个《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信息安全技术要求》实施,对相关安全标准进行了强制要求。但此前生产的未达标摄像头仍可能在市面售卖、流通。
此次专项治理行动第三条中,要求电商平台全面开展排查,对平台上的假冒伪劣摄像头做清理、下架处理。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摄像头,要么停止售卖,要么勒令生产企业通过系统升级等方式加强后台防护,绝不能为一时“便利”“节省成本”而置安全、隐私于不顾。
而对那些仍然妄图借摄像头偷窥黑产牟利的不法分子,公安机关也应加大打击力度。偷拍除了侵犯个人隐私权,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外,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如果涉及制作淫秽视频传播,更涉嫌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视情节严重程度、规模大小和影响恶劣程度来区分罪与非罪,涉嫌犯罪的绝不姑息,如此定能震慑那些潜在不法分子。
相关互联网平台、企业亦应落实主体责任,对姑息纵容者应严格依法依规处罚。本次四部委联合开展摄像头偷窥黑产集中治理,既呼应了广大人民群众的亟切需求,表明了治理社会痛点的铁腕态度,也彰显了有关部门保护公众隐私和信息安全的决心。在人人都有摄像头的时代,更应严格厘清隐私权的边界,对偷拍行为说不,还公众一个心安,还摄像头产业一个清明。